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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银行汇率避险产品的监管

来源:《中国外汇》2016年第5期

近年来,为规避汇率风险,特别是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资金贬值风险,我国进出口企业保值的意识越来越强。但银行汇率避险产品在降低企业汇率风险的同时,也给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何有效地对银行避险产品进行监管,已成为外汇管理部门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汇率避险产品快速发展导致的问题

一是存在监管上的漏洞。有些避险组合产品的实质就是在人民币一定幅度的升值预期条件下,银行和企业可以获得的盈利空间内进行的操作。在对人民币质押外汇贷款没有相关监管和限制的条件下,可能会存在监管上的漏洞。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如果产品触及违规操作,外汇局方面很难及时获知这些信息。

二是造成一定时期外币信贷规模的虚增。部分企业出于套利需求,以全额人民币质押外汇贷款对外支付,一方面,占用了境内相对稀缺的信贷资源,抑制了实体经济正常的信贷资金需求;另一方面,直接导致了外汇贷款规模的虚增,而实际上并没有增强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是隐性外债增多,资金流动相关数据不完整。向境外银行借用外汇的产品,其实质是一种变相的借用外债。而90天以下海外代付、进口代付不纳入外债统计,会导致国家隐性外债规模增加。因此,如果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迅速增长,会大幅增加隐性短期外债规模,带来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是被动扩大当期结售汇顺差,加大资金流入压力。银行汇率避险产品会对当期购汇形成替代:企业在需要进口付汇时并不购汇,使得银行售汇减少,导致结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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