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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全面扩容

来源:《中国外汇》2016年第7期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负担只减不增。此前,我国已先后对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业、铁路运输业以及电信业实施了增值税改革。该政策的发布意味着增值税将全面替代营业税,已在我国施行了二十余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

一旦全面实施营改增,各行业的主要税率均会出现较大变化:金融保险业将由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房地产和建筑业将分别由5%和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酒店、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将由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从税收改革角度来看,这些行业的税收改革将会为中国迎来统一的增值税税制,中国已将货物和服务全部纳入到增值税征税范围。全面实施营改增对于中国来说是积极的、具有重大意义的税制进步。

全面实施营改增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从制造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增值税改革是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原有的营业税体制下,就营业额全额征收营业税,造成了重复征税、税制效率低下等问题。相比之下,增值税是针对货物、劳务及服务中的“增值部分”而非营业额全额征税,最终只对最终消费者产生影响。相较营业税体制,增值税体制更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营业税针对供应链上的各个环节征税,必然导致重复征税,中国企业以及同中国企业交易的外国企业将不得不承担流转税成本;而增值税改革意味着流转税将不再构成企业交易的成本。在增值税体制下,企业可以用采购业务所取得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业务所缴纳的销项税,增值税最终仅体现在最终产品或服务的售价中而由最终消费者承担。尽管税务系统和企业要在短期内做好营改增的应对工作是极具挑战的,但是从长远来看,更加完善的现代税制势必有利于整体经济的发展。

全面实施营改增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是个利好消息。对于传统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企业以及已纳入增值税税制的服务企业而言,所有行业纳入营改增意味着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范围进一步扩大,譬如可以就房租抵扣进项税;而对于新纳入增值税税制的服务业企业来说,未来可以就发生的相关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抵扣进项税,包括营改增后新购买的IT系统和固定资产等。

从政策层面来讲,营改增之后,中国将采用统一的增值税制度,隐瞒交易造成的偷漏税行为会相应减少,客观上提高了政府税收征管能力。在未全面实施营改增前,营业税纳税企业没有动力就其购买的货物或服务索取发票,同样地,增值税纳税人在接受营业税纳税企业提供的服务时,也没有实际动力索取发票;但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整个价值链会被打通,相关税务遵从行为会得到加强,因为每个增值税纳税人都会积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进行进项税抵扣。通过隐瞒交易偷漏税的行为很可能会随着税制改革大幅减少。

此外,我国增值税税税制具有其独特性,将金融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使得中国将成为世界上首批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之一。金融业营改增影响非常广泛。例如,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收取的利息,或买卖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或外汇交易)取得的收入,或向客户收取的部分保险费,都将需要缴纳增值税。目前全球只有一两个相对较小的经济体曾尝试实施对金融业征增值税的税制。多年来,欧盟一直研究是否应当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但时至今日依旧未能实现该构想。然而,中国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证明了对其征收增值税是可行的。如果中国成功,也必将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榜样。这也标志着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拥有最先进的增值税制度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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