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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务创新

来源:《中国外汇》2016年第13期

自贸区的设立是一项国家战略。作为我国自贸区战略首先落地的一枚棋子,上海自贸区肩负着重大使命。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一系列金融创新试点,在金融业务创新方面取得了不少经验及成果。本文将结合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优势,在对创新案例简要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整理自贸区成立以来较为活跃的各类金融业务,以便同业对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务创新有更深入的认识。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中出现的自贸区仅指上海自贸区。自贸区银行指通过分账核算单元验收,能开展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

自贸区是金融创新的沃土

随着自贸区建设的稳步推进,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及企业参与到自贸区业务中来,以充分享受自贸区的创新环境和政策红利。相较于区外,上海自贸区有如下几点独特的优势利于金融创新。

分账核算为创新试验提供了安全保障。根据规定,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应通过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区内主体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并按照“标识分设、分账核算、独立出表、专项报告、自求平衡”的要求开展相关金融服务。该体系独立于金融机构现有的账户体系,是一套单独核算、分开管理的体系。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账户划转需按照一定规则进行,且每笔业务均能被采集、监测。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管理相当于为自贸区业务的开展搭建了一个“电子围网”,防止跨境、跨市场交叉性的风险传递,既可有力支持自贸区推进金融创新试验,又可确保创新试验能够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进行。

跨境融资引“全球之水”浇灌“自贸区之花”。2015年2月,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首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银总部发[2015]8号),允许上海地区金融机构、试验区内企业及非银行金额机构根据宏观审慎规则,并依据特定的风险转换因子来实施境外融资。根据该细则,区内企业最多可融入2倍于实收资本的境外资金,银行上海市级分账核算单元最多可融入其境内法人机构一级资本的5%。另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出台,也推动了上海自贸区内本外币跨境融资的放开,使得自贸区真正实现了连接境外、境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区内主体可根据境内外资金价格的不同,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可以从境外拆入低成本资金,贷款给区内企业用于生产经营;也可以通过为企业提供信用支持的方式,便利其从境外借款。

尽享全球外汇市场汇率优惠待遇。除了可以享受利率对接境外市场的优势之外,自贸区客户还可在汇率上获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的规定,“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因向区内或境外提供本外币自由汇兑产生的敞口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市场上进行平盘对冲”。这就意味着,自贸区银行对敞口头寸进行平盘时,如果交易对手为区内或境外机构,可使用境外汇率。同时,自贸区内的进出口企业在办理结售汇时,也可根据境内外市场汇率差异,选择在分账核算单元采用CNH汇率或者在传统结算账户采用CNY汇率办理业务。尤其是在目前人民币单边波动预期较强的情况下,境内外汇率价格更容易产生较大差异,从而使自贸区企业享受到境内外汇差带来的额外收益。

创新监管方式为自贸区业务保驾护航。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审批。为鼓励自贸区金融机构创新,监管机构推出了一系列创新监管措施。针对银行首次开办的自贸区新产品、新业务,银监局推出了首单报告制,要求银行及时报告该业务的基本情况、创新点、政策依据以及合规和风控评估意见等。同时,上海银监局在全国还首创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针对法规未覆盖、法规不明晰、政策无操作细则的领域,设立绿色政策通道,允许上海自贸区银行拟先行先试的非行政许可类的新产品、新业务,通过“自主申请、监管指导、个案突破、持续评价”的方式,有条件地率先试点。根据要求,自贸区金融机构须于每个季度向人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提交《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务创新季度分析报告》,内容包括自由贸易账户的开设、业务经营、产品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等。正是因为有了金融创新的肥沃土壤,以及鼓励、开放、允许不断试新的监管态度,自贸区银行才能不断推出创新产品,更好地服务区内主体。

内外部政策倾斜,凸显自贸区竞争优势。自贸区作为试验田,可以享受各项政策的先行先试。如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外债意愿结汇政策等,都是先在自贸区试行一段时间后,再将成熟经验复制推广到区外。这就为自贸区的金融创新赢得了先发优势。此外,为促进自贸区业务发展,发挥FT账户体系优势,部分银行在资源分配、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计价、授信政策方面对自贸区业务给予了一定的倾斜,扶持自贸区业务获得了进一步发展。

透视自贸区金融创新产品

“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是自贸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上海自贸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会同“一行三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浦东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共发布了6批,65个金融创新案例。65个创新案例内容涉及跨境人民币使用(境外借款、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支付结算、人民币跨境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跨境并购融资、投贷联动、国际贸易融资、同业存单、大宗商品、科技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均实现了政策上的突破并具有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此类创新案例的定期发布不仅有效宣传、推广了自贸区各项金融创新政策,也为金融机构不断推进自贸区业务创新发展积累了经验。

融资租赁类产品

融资租赁公司与银行的合作由来已久。上海自贸区成立后,此类银租合作模式在区内迅速复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目前主要采用售后回租的租赁形式,主要业务模式分为双保理模式和保函模式。双保理模式一般适用于同一银行系统内的两家分行,出租人将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通过自贸区分行转让给区外分行,区外分行作为买方保理商承担承租人信用风险,自贸区分行作为卖方保理商为出租人办理无追索权保理融资。保函模式多适用于同业之间的合作,自贸区银行在收到区外其他银行开立的以其为受益人、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含备用信用证)后,为出租人提供融资服务,融资形式大多为贷款。

融资租赁与保理/保函的结合在自贸区之所以广受欢迎,主要是因为自贸区有两点特有优势:优势一,自贸区银行可根据境外融资政策,引入较低成本资金,加之部分银行对自贸区业务有较好的政策扶持及考核机制,为进一步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创造了有利条件;优势二,自贸区为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区内提供了一系列便利优惠,例如注册在自贸区的租赁公司按照政策可以同时具有保理牌照、注册流程便捷等,因而吸引了众多融资租赁公司集聚自贸区,为银租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跨境并购融资

跨境并购业务是自贸区另一项火爆的业务。出于风险隔离以及税务、法律、信息披露等考虑,跨境并购的交易结构非常复杂,而能否顺利、及时完成融资则决定了并购的成败。自贸区跨境并购融资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利用自贸区企业对外投资由前置核准改为备案制的政策,银行为区内企业对境外发起的并购提供金融服务;另一种是银行利用FTN账户,为“走出去”企业海外机构的经营和并购提供金融支持。

具体操作上,首先,境内实际并购主体以其专门设立在自贸区或境外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起并购交易,然后该子公司在自贸区银行开立FTE(区内机构自由贸易账户)或FTN(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银行直接为该子公司提供财务顾问及本外币融资服务。

自贸区跨境并购融资的优势有二:一是主体优势。在FTE并购模式中,并购发起主体为自贸区内注册的子公司。由于自贸区内企业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制管理,因而大大提高了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在FTN并购模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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