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外汇贷款发展不逾矩

来源:《中国外汇》2016年第13期

201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了对银行外汇业务经营的合规性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银行办理国内外汇贷款存在问题,如发放国内外汇贷款时没有使用外汇贷款专户、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没有严格把关、付汇留存的背景资料真实性存疑等。近期,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增强,一些银行涉嫌违规办理提前购汇偿还贷款,也加大了业务的合规风险。为此,本文对国内外汇贷款的合规经营、办理流程和产品实用性等进行了解析,以期有助于促进该业务的全面发展。

合规经营

国内外汇贷款的管理模式最早是债务人到当地外汇局逐笔办理贷款登记,再由银行放款。随着外汇局对外汇业务的管理逐渐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督,原有的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政策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见表1)。

QQ截图20160712090916.jpg

汇发[2002]125号文是目前仍有效的国内外汇贷款大纲型参考文件,日常业务办理应以此为基础;而汇综复[2012]61号文和汇发[2013]17号文则对125号文的部分规定进行了明确和修改,不但放开了企业购汇还款限制,也进一步简化了国内外汇贷款的办理流程,提升了办理效率。

银行在办理任何业务时均需要符合外规和内规的要求。所谓外规即是外部监管部门如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发布的通知、规范;内规则是银行内部以相关外规为基础,自行制定的制度和操作细则。而就国内外汇贷款的办理而言,在外规方面就要严格遵照上文中提到的三个文件。

第一,银行要为申请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的企业开立外汇贷款专户。专户的收入范围为债务人该笔贷款收入及其划入的还款资金,支出范围为债务人偿还贷款、经常项下支出及经批准的资本项下支出。专户的规定意味着两点:一是除了所规定的收支范围,专户不能存在其他用途;二是专户收支范围中涉及的资金收支只能通过专户来办理,而不能通过其他账户。

第二,在贷款资金使用上,银行需参照“展业三原则”,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贸易背景单据,通过国内外汇贷款获得的外汇资金只能用于对外支付,严禁结汇使用。贸易背景审核是银行外币贷款区别于人民币贷款最重要的一环。在服务贸易项下,银行需要审核企业提供的合同、发票等资料;货物贸易项下则需要提供合同、发票、报关单和提单等相关背景单据。单据的审核除了不同单据间必须一一对应、不相互矛盾外,还可以通过第三方网站查询其真实性,如通过货运公司网站查询提单信息,通过国税网站查询海运费增值税发票真伪等。

第三,企业归还贷款本息时,可以使用自有外汇,也可以选择购汇,还贷资金进入专户的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到期日或实际偿还日前5个工作日。汇综复[2012]61号文明确放开购汇还贷的规定,让企业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自身收汇情况和对远期汇率的判断来选择还款方式。如企业收汇资金充足,可采用自有外汇还款;如企业看涨人民币,看跌所融资的外币,则可以选择到期以即期价格购汇还款;如企业看跌人民币,看涨所融资的外币,则可以采用配套远期购汇来还款,或是配套欧式期权来降低购汇成本。

第四,贷款合同履行完毕后,应注销专用账户。根据汇综复[2012]61号文规定,银行可以为企业开立一个外汇贷款专户,用于多笔国内外汇贷款的办理,也可以一个专户对应一笔贷款。实务操作中可以根据企业提款情况来办理:对于提款金额小、笔数多、间隔短的企

阅读全部文章,请登录数字版阅读账户。 没有账户? 立即购买数字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