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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境外放款本外币一体化管理

来源:《中国外汇》2016年第17期

自2009年以来,我国境外放款政策不断放宽,极大便利了企业资金的境外存放。而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资金跨境流出压力的不断加大,企业境外放款业务不断增加,境外放款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需关注的问题。对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加以改进,在满足企业正常、合理、真实的业务需求的同时,切实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政策执行中的问题

本外币境外放款政策不统一。为促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人民银行对人民币境外放款持鼓励态度。《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对人民币境外放款未做额度限制,只是规定“境内银行应在认真审核境内非金融机构提交的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申请材料后,为其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而外汇局规定境内企业累计外汇境外放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的30%,并且对境外放款实施额度登记管理。

本外币境外放款政策不完善。目前,境外放款的利率、期限以及用途由企业自主确定,尤其是本币放款,既没有规模限制,对适用企业的范围也未做规定,且放款资金可根据企业需要随时调回,甚至可以不回收。企业随意性较大,真实的交易背景无法判断,容易成为部分不法、套利资金借道流出的渠道。

审核材料规定显得宽松。外汇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年版)》要求境外放款额度登记需审核申请表、境外放款协议、放款人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但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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