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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行政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框架

来源:《中国外汇》2016年第21期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对金融改革提出的更高要求,是金融领域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十三五规划”也明确提出了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以及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等要求。鉴此,外汇管理应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在改革开放总体原则下守住风险底线的工作思路,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积极转变外汇管理方式。一方面,应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和宏观审慎管理,探索建立外汇市场行政执法监管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框架,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

支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建设 转变外汇管理方式

在“政府-自律-市场”三元治理框架中,自律机制因具有道德约束和柔性管理的特征,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律机制作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在统一市场标准、制定自律规则、完善市场行为规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国际上,美国金融管理局(FINRA)作为最大的自律管理机构,对美国证券业实施自律监管;欧盟国际证券市场协会(ICMA)以自律监管保证欧洲债券市场的稳定与秩序;伦敦、纽约、东京、新加坡、香港等全球八大外汇交易市场,均成立了隶属于全球外汇市场委员会的外汇自律组织。国内来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银行间外汇市场职业操守和市场惯例专业委员会等,都在各自领域发挥着自律管理作用。

一直以来,外汇局积极支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建设,大力协助银行完善内部管理,通过自律约束降低金融机构自身风险,以更好地发挥其在市场建设方面的作用。2016年6月24日,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在上海成立。截至9月底,36个省级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完成了搭建。这是由银行间外汇市场成员组成的市场自律和协调机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汇率政策和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人民币汇率中间报价行为,以及银行间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交易行为进行自律管理,旨在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外汇市场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

细化并落地展业原则 维护外汇市场稳定

2013年以来,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推进,外汇管理初步引进原则监管理念,将“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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