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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来源:《中国外汇》2016年第21期

直投登记权限下放银行和资本金意愿结汇这两项改革正式推出一年多来,政策效果显著,不但便利了涉外主体的业务办理,提高了资金运营效率,也降低了外汇管理成本,提升了基层外汇局的服务水平,还提高了银行外汇业务水平,增强了银行遵守展业三原则的自觉性等。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银行“展业三原则”落实不到位。一是银行业务人员政策不清晰、业务不熟练。主观上由于资本项目业务较为精细,银行从业人员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熟悉政策、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客观上,银行人员往往一人多岗,且岗位交流频繁。二是存在重业务拓展、轻真实性监管问题。新政策赋予了银行更多的审核权限和职责,给银行创造了更多营销客户、拓展业务的机会,但无形中也增加了银行争夺优质客户的压力。调查中发现,个别银行尚未准确理解“展业三原则”的核心要求,存在“权限下放、监管放松”的情况。有的为了留住客户,在企业提交关键性资料不完备的情况下,先做业务后补资料,甚至存在到外汇局现场核查时尚未补齐资料的现象。真实性审核也只是停留在资料表面的完整性上,没有对相关资料之间的一致性、合规性进行深入审查与核对。三是在落实“展业三原则”上主动性、积极性不足。一方面,银行本身是市场化主体,存在业绩考核和同业竞争的双重压力,缺乏尽职审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基层银行人员目前尚不能及时跟进外汇管理的发展,且自身业务品种纷繁复杂,业务人员自己对政策的理解有时会与外汇局监管部门的意见有所出入。特别是对于一些文件上没有明确规定、操作规程上没有具体规范的业务,银行业务人员即使在了解客户和业务的情况下,在把握审核尺度和审核标准上也依然会存在困惑,存在不愿意甚至害怕受理业务的现象。

对企业政策宣传的力度不够。由于宣传不够导致企业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大部分企业首次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对于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的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时,有的企业不理解、不支持,甚至认为是银行故意刁难;虽然大部分企业已对意愿结汇、账户开立及结汇资金使用等政策有所了解,但付诸实施的较少,无法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系统监测分析和预警功能不全。一是统计分析功能不足。当前外汇局的工作重点是进行事后核查与监管,防范发生系统风险。这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对系统数据的筛选和分析模块功能的综合利用。但目前系统中用于监测分析的模块主要是“合规性与异常指标”,筛选统计与分析监测功能不足。二是缺乏预警功能。比如,关于备用金支付管理,系统并没有设置银行端经办前(中)备用金超标预警功能,外汇局也只能在银行为企业办理业务后,才能监测到违规行为。

继续深化改革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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