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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证券化再出发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2期

2016年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落地是金融创新发展的一大热点。资产证券化产品新添一员,不良资产处置的“工具箱”也进一步丰富。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此番重启后,能否在六家试点银行的基础上有序扩容,进而在未来形成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常态化发展,成为2017年市场的期待。

以“时间”换“空间”

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4939万亿元,较二季度季末增加566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76%,比二季度季末上升0.01个百分点。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认为,当下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就是不良贷款不断攀升,资产质量形势严峻。尤其是2014年一季度以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持续“双升”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从2016年的数据来看,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的增速均有所放缓。但在“去杠杆、防风险”的大背景下,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企业利润率下降,银行资产质量依然承压,不良贷款的处置需求也随之上升。

不良资产处置的传统“药方”主要是商业银行自主清收重组、自主核销和对外转让。其中,面向资产管理公司(AMC)的打包处置一直是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对外转让渠道。

显然,单一模式无法解决不良资产处置问题,需要有多种工具,形成组合拳。而资产证券化就是介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之间的“第三条道路”。

不良资产证券化(NPAS,Non-Performing Assets Securitization),是以不良资产(主要是不良贷款)为基础资产,以其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的活动。因此,不良资产证券化属于一种特殊的ABS,也常被称为“不良ABS”。

不良资产证券化综合了清收、核销和对外转让三种手段,以时间换空间,来破解不良资产的风险问题;同时,通过设置超额奖励服务费,还可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将发起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紧密结合,共享不良资产市场的利润。

与常规手段相比,不良资产证券化显然更具优势。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认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作用有五:一是可以盘活资产,拓宽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与融资方式;二是适用于大规模处置,处置效率更高,有利于短期内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三是实行的是市场化处置,拓展了不良资产的买方范围,将不良资产出售范围扩大到市场上所有证券投资者;四是可以更好地发现不良资产价格,有利于提高银行不良资产回收率;五是由专业的贷款服务机构负责不良贷款的回收,超额回收部分可构成证券投资人和贷款服务机构的额外收益,避免了“一核了之”背后隐含的道德风险。

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与优质资产证券化有很大不同,其资产池内的贷款都是已经出现违约情况的贷款,即在银行贷款的五级分类中属于次级、疑问和损失类的贷款。由于适合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不良贷款通常是能够部分或者全部收回,只是收回时间和收回比例不确定的不良贷款,因此,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

旧题新解

不良资产证券化这剂“新药”在2006年到2008年曾经历短暂的“研发”,随后因金融危机的爆发而一度搁置。

为解决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问题,我国于1999年专门成立了华融、长城、信达、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来接收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而这四家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的资产管理公司也在相关领域进行了多种探索。

2006年到2008年,借鉴国际经验,引入资产证券化的新思路,国内发行了4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开启了国内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其中,三单来自信达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只有一单来自商业银行——建设银行。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考虑到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潜在风险,国内暂停了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遂停摆。

次贷危机的发生,使市场产生了对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否会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疑虑。对此,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原副司长沈炳熙认为,不应把不良资产证券化和美国次贷危机画等号。尽管两者的基础资产都是不良贷款,但有着本质区别。第一,美国那些用次级按揭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拿不良贷款当作正常贷款,没有充分披露其资产的信用风险;第二,美国的一些信用评级机构误判经济走势和房地产市场形势,以为房价会不断上涨,忽视了次级按揭贷款的风险,把次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评高了。

可以说,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不良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金融产品,能够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盘活银行资产;另一方面,不良资产证券化与其他资产证券化相比,技术难度更大,对参与机构的要求也更高。

金融危机过后,尽管对于资产证券化的反思和认识更加客观全面,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新推出也并非能一蹴而就。

2012年5月,资产证券化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并未随之实现突破;但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和市场的长足发展,则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奠定了基础。

2014年11月,银监会将信贷资产证券化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2015年4月,人民银行推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注册制;2015年5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个人住房与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

2016年,时隔八年后,作为资产证券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不良资产证券化再度重启。2016年2月,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正式确立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2016年4月,银行间交易协会发布了《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对于基础资产、参与机构和估值定价等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针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指出,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是整个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一个部分,只不过是丰富了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内容。之所以要做不良资产证券化,一方面是要培育中国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的市场;另一方面,是要发展拓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市场。

此番重启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从市场格局到产品模式都已与时俱进,并选择了以商业银行直接作为发起机构。首批试点的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总额度500亿元。

重启后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更加强调“市场化”原则,着眼于在市场化需求的基础上加以推进:从发起机构方面,银行有处置的需求;从投资机构方面,投资人有投资的兴趣。从产品上,交易结构要简单透明,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定价,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新发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都以竞价的方式确定次级投资人。

在政策的助推下,不良资产证券化有了新的进展。截至2016年末,六家试点银行已经发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对公、信用卡、小微、房贷等资产领域均进行了探索并有所创新。招商银行的“和萃一期”“和萃二期”,成为首单以零售类不良贷款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建设银行的“建鑫2016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则是首单不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根据中债登的统计,2016年,六家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机构共发行14 只产品,规模156.10亿元,占试点额度的31%。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中,重启的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占比仅为 3.99%。

尚存障碍

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各位专家均对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持热烈欢迎的态度,但对试点之后如何进行后续推广还存在一定疑问。

根据国泰君安报告的分析,不良资产证券化可以增加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达到风险真实出表的效果,有利于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的速度;但由于银行需对投资者让渡部分利益,因而会影响银行的积极性,故在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中,将会以小规模为主。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国内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通常封包期较长,通常要半年左右。同时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几期产品都在“保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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