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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证券化实践思考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2期

自2016年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以来,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指导和管理下,6家试点银行均已成功发行了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涉及的基础资产包括工商贷款、个人房贷、信用卡债权以及个人经营贷款等不良资产,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中国银行一直关注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指导下,2015年上半年开始探讨和论证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在监管机构的支持下,2016年5月底,中国银行发行了首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中誉一期”,金额3.01亿元,处置对公不良本金共计12.31亿元;2016年12月,又完成了“中誉二期”的发行,发行规模6.15亿元,处置对公不良本金共计29.38亿元。目前,不良房贷、不良信用卡等其他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正在筹备中。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其内在的优势

其一,综合资金成本相对较低,在相同的估值下可以实现更好的定价。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一般评级较高,投资者群体较广,有利于实现更好的定价。

其二,拓宽了不良资产的投资者群体。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银行间市场的会员机构均可参与投资,社会资本可通过不良资产证券化参与不良资产市场。

其三,证券化的管理制度健全、透明度高。不良资产证券化第三方参与机构多、信息披露充分,属于公开市场业务,是较为理想的结构化处置不良资产的渠道。

不良资产证券化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起机构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

发起机构在启动项目前需考虑清楚项目目标,是不良资产出表还是保留大部分资产处置收益,或者是两者兼有。对于不同的目标需要采用不同的结构设计。

如果目标是尽可能地实现资产处置收益,则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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