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保险条款SRCC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2期
案例背景
信用证46A规定如下:
第四条:全套保险单/保险证明,要求保额为110%的发票金额,空白背书,显示在目的地以汇票币别赔付,投保一切险,战争险以及罢工、暴动、政(民)变险(RISK OF STRIKE, RIOTS AND CIVIL COMMOTION, SRCC)。
到单环节提交的保险证明情况如下:保单正面显示投保“协会罢工险”,背面除被保险人背书签字外,无其他任何内容。那么,该保险证明显示的投保“协会罢工险”是否满足信用证要求投保“罢工、暴动、政(民)变险”,即SRCC的要求?
案例分析
分析UCP及ISBP条款
UCP600中的单据审核标准强调在单据审核中,数据无需等同一致,但不得矛盾。这也就是说,在审单的时候我们的判断依据是逻辑上的内容不相矛盾。UCP600第28条h款对保单保险范围的规定也正体现了UCP600第16条D款这一审单的基本原则。而ISBP745 K18款对UCP600第28条h款又做了更具体的补充,特别举例了一种情况,即信用证仅要求投保一切险,而没有更具体的规定时,投保ICC(A)是可以接受的。
UCP第28条h款和ISBP K18条在规定保险条款时都使用了“When…”的表述,来表示一种可能性,用举例的方式具体阐述了保险单据在显示投保险别时可使用的方式。虽然“协会罢工险”在标题中没有体现“暴动和政(民)变”,但不能简单地就此判定单证不符,还要从保险条款的内容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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