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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相关政策问答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3期

Q:A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为79.4万美元。现资本金累计已流入5004228.16元人民币,尚可流入金额为-4228.16元人民币,导致A公司外商无法继续汇入资金,请问应该怎么解决?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尚可流入额度出现负数可能是由于系统采用的汇率与银行实际参照的汇率不同导致的。若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系统中额度不准确,企业应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银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继续办理资金汇入手续。

Q:B公司有甲、乙两个外方股东,若甲准备将股份转让给一家境内企业,是否需要外汇局的审批或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如果乙将股份转让给甲呢?

A:外商投资企业发生股权转让的,应在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手续,无需到外汇局审批或备案。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2)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3)涉及外国投资以其境内合法所得进行增资,以及发生股权转让需对外支付转股对价的,还应提交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凭证原件。

Q:外商独资企业C在国内某地注册成立了一家再投资企业D。目前,由于D公司的银行人民币贷款即将到期,但C公司和D公司均没有足够的现金流偿还贷款本金。C公司的外方股东计划对C公司进行增资,并将增资款结成人民币后再对D公司进行增资,以使D公司可以用该增资款偿还银行贷款。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可行?

A:原则上C公司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投资”字样,否则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Q: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应提供哪些材料?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应在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后到注册地银行办理股权转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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