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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融资结构再升级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7期

相较于2016年陆续推出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试点及推广政策,2017年1月发布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下称“9号文”),是对我国宏观审慎框架下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不仅提高了商业银行和企业的跨境融资上限,而且调整了不纳入跨境融资加权余额计算的业务类型,从而更加便利了企业和商业银行跨境融资业务的开展。但与此同时,新政对于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和风险管理也提出了挑战。

企业高度认可新政

2016年度,中国银行通过对全球40个国家近3500家企业客户的调研,完成了2016年度《人民币国际化白皮书》。调研的结果显示,在2016年度出台的人民币国际化政策中,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得到了境内受访企业的充分肯定:有55%的境内受访企业表示,这一政策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促进作用。

新政给予了企业更大的跨境融资空间。根据9号文,企业的跨境融资额度增加至自身净资产的2倍。这无疑大大拓展了企业开展跨境融资的空间。

企业逐步适应了新政,政策红利开始得到释放。2016年,部分企业由于受到境内外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并未能充分利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自身的额度。但经过一年时间的消化,企业已逐渐适应了全球融资的理念,政策红利将逐渐得到释放。未来,随着对境外融资模式的熟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在自身经营的过程中放眼全球,充分利用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的资金支持自身的运营和发展。

银行的业务机遇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给银行带来了不少业务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传统的银行外债业务。在9号文中,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同业代付等业务的豁免币种由本币扩展至本外币,使这类传统的银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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