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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特殊监管区域特殊交易监测指标体系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7期

在目前的外汇非现场监测体系下,尚未设置针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殊交易的监测指标,也没有相关的预警指标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预警,使得相关监测核查工作难度较大。为实现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异常收支业务的快速判断和风险预警,外汇管理部门需探索和完善特殊交易监测指标体系。

完善指标的总体思路

监测数据来源较为全面,能满足开展总量核查及风险预警的数据要求。首先,目前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已基本涵盖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的“一线”“二线”数据;其次,根据《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管理规定》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跨境、境内收付款已实现全面采集和统计。因此,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量核查和专项监测核查均已具备数据基础。

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定业务实施总量核查。基于全面采集到的数据,以及对货主企业的基本判断,可通过技术手段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业务项下的进出口、进出境和收付款数据与非保税业务数据进行分离;同时,完善贸易主体不一致的报告业务,使外汇收支与进出口主体相匹配。在此基础上,设置保税货物业务总量差额、保税货物业务总量差额率、保税货物业务资金货物比等针对性总量核查指标,以实现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货物业务总量的核查。

针对虚构贸易背景、海关报价虚高等异常情况,设置预警指标。运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进/出口,以及收/付款的相关信息,通过分析时间序列波动幅度情况、业务频度情况,以及累计大额等情况,实现对区内企业的业务风险评估,并进行预警。

构建监测指标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特殊交易监测指标主要分为总量核查指标和预警指标两大类(见附表)。

TIM截图20170413171059.png

保税货物业务总量差额

指标说明:该指标主要运用于保税货物项下业务进/出口与收/付款的平衡程度判断,可分析企业保税货物项下货物流与资金流的匹配情况。

计算公式:保税货物业务总量差额=(∑调整后保税业务进口额+∑调整后保税业务收入额)-(∑调整后保税业务支出额+∑调整后保税业务出口额)

特别说明:保税仓储物流业务中,涉及的区外货主企业其进/出口、收/付款业务,均纳入统计计算,对其保税项下业务纳入特殊交易监测范围。

保税货物业务总量差额率

指标说明:与总量差额同为货物流与资金流匹配程度判断指标。相对于总量差额,该指标为相对指标,便于在不同主体中横向比对。

计算公式:保税货物业务总量差额率=保税货物业务总量差额÷(∑调整后保税业务进口额+∑调整后保税业务收入额+∑调整后保税业务支出额+∑调整后保税业务出口额)×100%

保税货物业务资金货物比

指标说明:该指标可用于监测企业货物流或资金流的大进大出情况;与总量差额率组合使用,可对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的偏离情况进行象限分析,准确判断企业偏离的业务类型。

计算公式:保税货物业务资金货物比=(∑调整后保税业务收入额+∑调整后保税业务支出额)÷(∑调整后保税业务进口额+∑调整后保税业务出口额)×100%

保税货物业务时间序列波动幅度

指标说明:该指标主要用于掌握保税货物业务进/出口与收/付款的波动情况,可作为异常进/出口、收/付款业务的预警指标。主要分为进/出口时间序列波动幅度和收/付款时间序列波动幅度。

计算公式:保税货物业务进/出口时间序列波动幅度=∑调整前保税业务进/出口额÷∑上一周期调整前保税业务进/出口额

保税货物业务收/付款时间序列波动幅度=∑调整前保税业务收/付款额÷&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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