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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掉期“大有可为”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16期

货币掉期,也称交叉货币互换,是指交易期初按照一定的汇率交换两种货币,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的利息,期末再将两种货币本金按照期初交换的汇率换回的交易形式。在有些情况下,期初和期末的本金交换并不作为交易的必要条件,但是期中的利息交换则是必不可少的。在2011年外汇指定银行被批准开展对客人民币货币掉期报价业务初期,无论银行间市场还是代客市场,货币掉期业务均成交寥寥。该业务真正的快速发展,则始于2015年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之后。

随着人民币外汇市场的日趋成熟和客户保值理念的不断深入,境内市场原有的远期结售汇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已远不能满足客户日益多元化的需求,人民币外汇期权和货币掉期等更多类别的外汇保值产品应运而生,客户对新产品的接受度也相应快速提升。尤其是货币掉期业务,作为对冲大部分资本负债项下币种错配的有力工具,为越来越多的客户所青睐。

由外债避险引发的交易需求

从成熟外汇市场的经验看,一年以内的汇率保值需求通常使用外汇远/掉期、期权等产品来满足。而一年以上的对冲需求,则更多通过运用货币掉期来实现。

历史上第一笔货币掉期发生在1981年,在世界银行和IBM公司之间达成。当时世界银行将低息筹措的美元资金与IBM持有的瑞郎和马克相交换,各自获得了低成本且无汇率风险的外币资金。这种基于币种错配的融资需求成为货币掉期交易最初始、也最主要的开展动机。货币掉期也是世界500强企业最广泛使用的长期限套期保值工具。货币掉期主要使用于以下两种客户外债行为:一是通过海外发行外币债券获得融资,二是从境内外获取外币贷款。

境内企业海外发债

2017年以来,在央行、发改委和外汇局对企业跨境融资和资本金结汇政策进一步放松的大环境下,伴随着同期银行贷款额度的收紧和境内发债成本的快速攀升,越来越多的境内企业选择通过境外发债的途径筹集资金。2017年上半年,中资美元债共发行1334只,规模总计1680亿美元,相比2016年同期发债规模翻了近3倍。

基于海外发债的对冲需求,主要包括以下两类:一类是债券募集资金完全回流境内使用。针对这类需求,客户可通过叙做期初期末均交换本金的货币掉期交易,实现汇率和利率风险的锁定:发行方将外币债务转化为人民币债务,即在期初获得人民币资金,定期支付人民币利息,到期偿还人民币本金,完全规避了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造成的待偿债金额不确定的风险。同时,通过货币掉期的统一定价,还可以将海外债发行涉及的各类费用如承销费、律师费、评级费、相关税费等合并安排,摊销到每期转化为综合成本。如果企业在债务到期时有续发新债的考虑,则只需叙做仅交换期初本金和期间利息,不交换期末本金的交易形式。另一类是海外发债用于支持境外项目或直接投资。在这种需求驱动下,客户可叙做仅交换期间利息和到期本金的货币掉期。如果客户在境外有额外的营收可覆盖,则只需定期交换利息部分的现金流。

客户外币贷款

客户外币贷款主要基于对外支付、海外并购及对外直接投资等。与海外债类似,可根据贷款资金流向、到期是否续借贷款等确定债务保值方案。

针对外币贷款,在货币掉期广泛推广之前,客户大多使用远期结售汇或掉期进行对冲。在这种模式下,客户需叙做多笔交易,分别对冲每一期利息和期末本金的汇率风险。对于浮动利率的贷款,客户还需额外叙做一笔利率掉期。而在货币掉期中,仅需一笔交易即可实现对冲全部现金流的目的。此外,与海外发债项下的保值处理类似,对于客户贷款涉及的前/后端手续费等额外支出,或者不规则的利息收付,均可通过货币掉期实现打包统一的报价,而且还可以根据需要灵活调整付息频率。总之,货币掉期可以最大化地满足客户债务保值方面的定制化需求。

证券投资项下的收益对冲

一是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目前,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代理银行以客户身份开展衍生品交易,以对冲债券投资形成的外汇敞口。衍生品种类包括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其中货币掉期受到境外投资者的重点关注。通过货币掉期,境外机构可将其持有的人民币债券收益转换为其目标货币的收益。此时,货币掉期变成了一把标尺,帮助投资者衡量剔除了货币利差因素之后的可比实际收益。

除了普通债券之外,境外投资者还可以基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部分资产证券化(如ABS)等结构性产品投资进行对冲。同样是通过货币掉期对冲投资组合的汇率/利率风险以及实现对现金流时点的调整。

二是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境内部分具备境外证券投资资质的主体(如QDII)等在境外进行相关投资时,可选择的标的范围包括海外债券、优先股持股、REITS、部分私募投资项目以及境外资产证券化等。通过货币掉期可将上述产品的收益转化为人民币。

由其他资产负债引发的需求

一是长期限跨币种租赁合同,如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等。租赁合同往往期限较长,尤其是经营性租赁,甚至可长达10年乃至20年。由于租赁合同往往以租赁费率进行标价,并伴随一定比例的资产折旧(可类比为贷款合同中的摊销),因此可引入货币掉期作为对冲工具。以租赁合同的承租方为例。如果租赁合同是以外币标价而自身的记账货币为人民币,可叙做收取美元利息并支付人民币利息的货币掉期,同时,在每一个折旧时点按照固定汇率购汇支付当期折旧外币金额。

二是项目投资类现金流支出/收入。除证券投资外,部分境内企业还有机会参与到境外实体类项目的投资。投资的形式包括一次性本金投入及分期投入资金的形式,投资期间分布有定期的收益。与传统固定收益类证券不同,实体类投资在项目存续期内各时段的目标收益率往往并不相同,例如第一年收益率为5%,第二年为7%,第三年为10%……。如果出资人的最终目标收益币种为人民币,则可通过货币掉期定价项目的现金流。虽然结构发生了变化,但通过货币掉期的介入,仍可获得以人民币定价的全周期固定收益率。

三是熊猫债和木兰债的发行和投资。目前境外机构在境内可发行的债券分为两类:熊猫债和木兰债。熊猫债为人民币计价债券,境外主体直接在境内发行债券募集人民币资金。熊猫债的发行动因亦分为两类,一是为了补充其在境内经营的资金需求,如跨国公司等,其发债资金用于在中国境内的跨国经营使用。每期利息支付和到期本金偿还时,直接使用其在华营收覆盖即可,无需对冲操作。二是将境内筹集的资金转移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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