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保险新规落地之后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20期

10月1日,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以下简称134号文)正式实施。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意味着一大批保险产品的停售,之前的热门产品——快速返还型年金险和附加万能险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保险产品回归本源

从2016年开始,在“保险姓保、回归本源”的监管导向下,国内保险行业和产品开始面临巨大的变革。针对人身险尤其是以万能险为主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不断加码。2016年9月发布的《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对中短存续期产品更加严格的定义和规模限制让万能险骤然降温。

2017年5月,134文的发布再度彰显了监管机构的决心。细读134号文,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无疑是这两条:(一)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二)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这两条正是针对保险公司前几年主打的快速返还产品附加万能险。

之前,年金产品附加万能账户一直是保险公司的主流产品之一。一方面,投保人可以通过主险的年金产品享受保险保障,每年定期获得生存金,一般从第一年就可以开始返还,并且在前几年快速高额返还;另一方面,返还的年生存金可进入万能账户二次增值,获得复利增长,提升投资回报。

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这类产品无疑能够吸引到诸多目光,也是保险公司每年的开门红产品。业内人士认为,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年金产品附加万能账户中,投保人可以随时向附加万能账户追加资金做理财,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导致了年金产品的保障功能被极度弱化,转而变成理财产品。有些保险组合主险保费远小于附加万能险的保费规模,甚至有客户后期主险退保,附加险保留继续增值,这就偏离了‘保险姓保、回归本源’的产品设计思路”。

134文的发布给保险行业带来一场巨震,新规的消息也不断冲击着消费者的神经。一方面,保险公司赶在规定的期限前停售或整改与新规不符的产品;另一方面,一些消费者赶在新规实施前抢购那些将停售或整改的产品,以搭上“末班车”,其中不乏销售误导和盲目购买的不理智现象。

针对市场上对新规的过度解读和保险销售误导,保监会随即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人身险〔2017〕136号),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捏造散布“返还型健康险被叫停”、“部分重大疾病将列为免责病种”等虚假信息的炒作行为和通过虚假宣传引诱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等违规销售问题开展全面清查和责任追究。

新规之后的转型方向

134号文实施之后,保险行业从产品设计到业务经营都面临转型,真正回归保障本源。各家保险公司陆续调整产品,对旧产品进行升级,申报新产品。新规之后,人保寿险试探市场反应的产品“尊赢人生”年金保险系列,在返还期延后至第5年以及预定利率下调的情况下试销额达到30亿元,远超20亿元目标,也显示出市场对新规后产品的认可程度较高。

业内人士认为,根据134文的导向,今后的保险产品将会发生巨大的转型。对于年金产品,134号文指出“保险公司开发的长期年金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并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持续的生存金、养老金领取服务”。因此,今后保险行业将延长年金产品的初次给付时间,拉长年金产品的给付期,真正实现年金产品的长期保险金规划功能。发挥年金产品在少儿教育金以及养老金等长期资金规划方面的功能,区别于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发挥年金产品的生存保障功能。

对于寿险产品,134号文提出“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在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费率厘定时,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今后寿险的发展方向是参照国际经验,将被保险人按照不同的健康因子进行区分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鼓励被保险人进行自身健康管理。

对于万能险产品,134号文规定“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因此,今后可以设计的万能险产品类型为年金、终身寿险以及两全保险,且必须以主险形式存在。与既往产品相比,弱化产品的理财功能,提高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

正视投资型保险

134号文实施之后,附加万能账户退出历史舞台,这并不是万能险的终结,而是回归本源,以本来的面目出现在消费者面前。

万能险作为一款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保险产品,其产品设计介于分红险和投连险之间,结合了传统寿险的保障功能和投资型产品的储蓄、投资功能。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万能险本身并非洪水猛兽,也无需将其“妖魔化”。在北美国家,万能险仍然是财富管理、养老资产的主要金融工具。虽然万能险具有投资功能,但其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保险的保障功能。其之所以受到监管是因为被错用后,与其本身功能定位发生了偏离。

2012年保险资金运用放开之后,一些激进的中小型保险企业为了快速做大规模,将万能险当成理财产品来做,减少初始费用,缩短存续期限,提升结算利率,压缩保障功能,甚至出现了“零保障”的万能险产品,与“保险”二字完全脱节。

以2015年发行的典型的万能险产品为例,缴费多为趸交,风险保额低,身故保障金为账户价值的120%,前三年不收风险保险费,三年后退保无手续费,结算利率在5%左右,甚至有的高达8%。对于这类典型的中短存续期产品,投保人一般会在三年后选择退保,将其作为一款理财产品,而失去了保险的功能。因此,监管部门在2016年的76号文中即对这类产品进行了严格限制,纠偏乱象。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魏丽指出,万能险不等于理财险,万能险的研发初衷是为了确保在较长的保险期限下,保险金额的保障程度不受通货膨胀等经济因素的冲击而下降,保单不因投保人的缴费能力一时不足而失效。万能险的弹性和优势在于投保以后,保单持有人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确定保障与投资的最佳比例,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确保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因此,广大居民应当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合理配置万能险。

从万能险一度受到热捧也可看出,我国普通民众的保险意识仍然相对薄弱,误区之一就是将买保险作为一种投资手段,期望从中获得高额回报。保险的首要功能是保障,购买万能险、分红险、投连险等投资型保险,需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抗风险能力,并非适合所有的人购买。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投资型保险的优势在于其保障功能和杠杆效用,能用较低的保费撬动较高的保险金额。过分注重保险产品的投资功能则是偏离了本源。

实现“保险姓保,回归本源”,不仅需要保险行业的转型,更需要消费者观念的转变。普通民众应以正确的心态选择保险产品,分清保障与投资属性的主次,首先购买传统的保障型保险,如寿险、意外险、重疾险等,解决风险保障问题之后再考虑其他。投资型保险仅能作为“锦上添花”的补充,保障型保险才是“雪中送炭”。

 


点评:

134号文下的投保建议
     国家高级理财规划师  王晓妍  


134号文从险种设计导向、展现形式、保障内容上提出了明确要求,是“保险姓保”概念的落地,是防止“销售误导”的有效措施,是促进中国保险业更加成熟发展的里程碑。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正确认知和理解134号文的重要作用会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受益匪浅。
首先,改变逐利思维,回归保险本质。保险的本质是风险管理,是基本理财,并非追求收益。近年来,我国人均收入及消费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开始关注投资,造成了“人人投资”的局面。正因如此,导致资本市场不理性、超常规,又使老百姓握着钱袋子却不知理财方向。保险公司从中看到契机,加快发展,虽本意向好,但为提高保费收入、抢占资金,各家公司纷纷设计理财为主的产品,甚至部分公司利用万能型、分红型产品大量套现之后再投资,不但扰乱了资本市场和金融环境,更违背了“保险姓保”的本质。134号文彻底规范了“万能险”和“理财”的概念,突出了“保障”和“年金”概念,让保险真正做到为百姓家庭及个人生活保驾护航。民众购买时也应关注保障作用,理性选择。
其次,做好自身规划,坚持按需选择。每个人的人生规划不同,所以,购买保险不可能人云亦云,应视自身情况做个性化选择。寿险基本分类及排序为:意外险、健康险、两全险、养老险及教育险、理财险。前四大类是刚性需求,应视家庭成员情况、资产及负债、缴费能力及未来生活预期,选择专属保障或组合产品,为每个家庭成员购买。特别是养老险,是未来必须面对的问题,又可以兼顾长期理财,有能力的情况下多多益善。如果一次购买缴费压力大,可以逐季或逐月依次购买,类似定投方式,减少缴费压力。
134号文要求“万能险”及“投连险”必须以主险方式出现,产品名称中明确不能出现“理财”字样,意在最大程度地屏蔽“销售误导”的风险,有余钱时可以适当选择。但要明确,投连险为风险共担型产品,万能险一般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及初始费用,更适合长期理财。134号文要求保险公司允许客户灵活追加,是对客户的利好,可以在余钱多、收益好时灵活选择。134号文的限制会导致小型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大幅下降,受其规模所限,投资收益与大型公司相比不占优势,产品性价余地较小,因此,建议民众尽量选择大型、历史投资收益率稳定、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
再次,关注健康生活,享受最大优惠。目前,国内保险精算使用的生命表基本上都是基础的国民生命表,其中并未考虑身体差异等原因,但先进的保险精算方式应考虑此类问题,即对投保理赔周期长、理赔风险小的健康体和优质生活人群给予一定优惠,可以充分体现保险的人性化,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及保障意识。134号文中对此做了明确鼓励,也是希望大众关注健康、减少吸烟,这样做,对人人都有利。
最后,定期检视保障,随时完善补充。2017年9月30日为文件要求的整改时间截点,对分红类产品转型影响更大。虽然各大保险公司早已开始应对,但一般更完善的产品设计及验证周期均应在半年左右。每年一季度是保险公司开门红期间,又逢新年、春节,活动较多,建议非意外、健康类的产品可以适当延至明年一季度再购买。此外,购买的类别要完整,额度可以适收入情况随时增加,接受业务员至少每年一次的保单检视,及时查漏补缺,保障家庭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