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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业务新动能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23期

融资租赁业务境内收取外币租金政策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试点,无疑给集中于这座百年工业城市的数千家租赁企业带来了利好。经过近两年的推广和实践,这项从收入端直接赋予租赁企业币种控制度的金融创新政策,获得了行业的极大认可,已逐步成为其重要的资金避险工具之一。

政策成效突显

为全面落实政策,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外汇局天津市分局(下称“天津分局”)从实务层面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要求:一是强调开展业务的主体资格,即让真正需要为融资租赁业务规避汇率风险的企业成为能够收取外币租金的主体,以提升红利释放的准确性;二是明确银行的业务审核原则,即让银行知晓业务审核的重点,兼顾业务严谨性和企业便利性;三是规范租金收入的账户管理和数据报送,即让租金存放合规、使用合理,让交易数据既能被采集进系统,也易于从系统筛出,确保统计监测的精准性;四是界定违规责任,即让必要的惩戒措施约束市场主体行为,保证试点政策有序、安全运行。

试点运行以来,天津分局接到了企业及银行就业务操作细节进行的各类问题咨询,如选择什么性质的账户存放租金收入、怎样理解政策对超出偿还外币负债部分租金收入的结汇规定,以及结汇用途、租金收入方是否也应对境内资金划转数据进行申报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天津市分局再次梳理了现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管理要求和系统的数据采集和提取逻辑,进一步细化及补充了银行端业务管理要求,让企业在银行体验到更加明了和流畅的业务办理流程。

通过走访企业发现,新的细化要求实施后,银行办理业务的流程更明晰,租金的使用更自主,数据的申报更简明。业务较为集中的几家银行均反映,多家租赁企业已与他们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业务交易笔数及规模逐月递增。截至2017年10月末,天津自贸试验区内已有82家租赁企业办理了此项试点业务,累计收取租金753笔,金额合计19.6亿美元,通过对冲租赁项目的外币负债,相关企业平均降低了0.36%—2%的汇兑成本。以区内某融资租赁公司为例,其在2015年与天津某钢铁企业签订了售后回租协议,并跨境融资1.4亿欧元,结汇购买了后者冷弯型钢分公司的全部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资产。按照结汇当期汇率计算,租赁公司为该售后回租项目投入的本金为9.6亿元人民币。为避免未来租金收入偿还外币负债所面临的汇率风险,租赁公司果断选择利用试点政策,与后者在协议中约定,以欧元形式进行租金交割。2016年5月,经协议双方协商,租赁项目提前到期。正如企业所料,当期欧元兑人民币大幅升值,如果以人民币形式收回9.6亿元本金,则仅能购汇1.3亿欧元,将面临1000万欧元的偿债缺口,需要损失租金收益来填补。据该企业测算,凭借试点政策,该项目共节约汇兑成本7104万元人民币,金额可观,受益匪浅。

依靠企业和银行的参与和配合,天津分局不断丰富试点管理经验,使得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并形成了行业集聚效应。目前,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注册的各类租赁企业累计已超过3000家。其中,试点政策运行以来,累计新注册租赁企业达1374家。租赁行业的集聚,必然为天津金融服务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聚集极大的动能。相信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后,政策动能将继续积蓄,并不断促进各地区租赁业的扩张和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大力度的金融支持。

租赁业孕育着金融创新需求

融资租赁业务境内收取外币租金政策在自贸试验区的试点及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成为了租赁业金融创新需求得以向现实政策有效转化的代表案例。租赁产业在我国政策激励及环境支持下,始终保持着良性发展。在国际化程度日趋加深的今天,天津市租赁企业跨境资金运作规模迅速扩张,随之不断孕育着各类金融创新需求,为制定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提供了研究方向和思路。

在与天津市大型租赁业企业进行的座谈中了解到,企业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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