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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资本项目穿透式监管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23期

穿透式监管是指透过金融产品表面形态,将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连接起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金融业务和行为的性质,对其实施全流程监管。穿透式监管突破了传统的监管框架,要求实现业务穿透和主体穿透,既要厘清资金流向的脉络,明确交易的实质内涵,也要穿透市场主体,追踪识别最终风险和收益的承担者。近年来,外汇形势复杂多变,跨境套利、非法转移资产等行为加大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在此形势下,构建穿透式监管可以有效防范风险。

穿透式监管的构建思路

穿透式监管的基本逻辑包括“信息发现-信息处理-穿透干预-事后惩戒”四个主要环节。为达到穿透式监管的目的,每个环节都应建立完善的机制并且相互配合。

一是坚持“穿透但非干预”原则,完善相关职能。在实施穿透式监管的过程中,应坚持“遵循国际先例、尊重主体意愿、确保合法依规、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穿透式监管并非强行干预他国企业或个人的行为,而是按照我国涉外贸易主体自行承诺或表述的贸易背景或资金用途,运用延伸的思路,监管其承诺的真实性,对资本项下资金流动全流程涉及的企业或个人进行监管。

二是遵循渐进式路径,稳步有序推进。在稳妥有序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中,按照资本项目开放程度从高到低的顺序,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循序渐进地推进;在实施区域上,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发展程度,由局部向整体进行推进。

三是加强部门间协作,放大监管效力。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按照机构类型进行划分,并不是针对某项金融业务或产品;而穿透式监管则需要突破传统监管框架,由各个监管机构共同发力,进而实现监管目标。

四是依托外汇大数据,打通信息获取渠道。第一,提升内部信息整合能力。当前,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在跨境收支信息分析方面,对于主体监管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但对于穿透式监管而言,仍然需要加以整合和改进。第二,提升外部信息采集能力。通过网络爬虫等软件加强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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