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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担保闭卷的风险控制

来源:《中国外汇》2017年第24期

银行办理担保业务需要讲究资本占用与业务收益的匹配,如果一笔担保已经过效期,或者虽没过效期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闭卷,那么对于银行来说,及时闭卷不仅可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也能及时解除银行的担保责任,避免银行面临后续可能的风险。但实务中,一笔担保究竟能不能闭卷,依据是什么,或者说如何操作才能更加稳妥地降低风险,是需要仔细推敲的。

银行担保闭卷的依据
通常来说,担保闭卷的主要依据可从以下几个层次来考量:一是凭受益人同意解除担保行责任的书面材料;二是根据担保文本关于失效时间、失效事件和效地的规定,判断担保是否已经失效,担保是否含有自动失效条款;三是看担保是否有可用余额;四是看担保文本中对于适用法律及国际惯例的约定,并结合适用法律判断是否支持担保到期或失效事件发生后自动失效,是否涉及索偿期问题,以及是否涉及诉讼时效性问题。
国际惯例关于闭卷的相关规定
URDG758第25条B款明确规定,无论保函文件是否退还担保人,只要在保函失效、保函下已经没有可付金额、受益人签署的解除保函责任的文件提交给担保人这三者中有任一情况发生,保函即可终止。URDG758第25条C款还特别规定,如果保函或者反担保既没有规定失效日也没有规定失效事件,则保函应自开立之日起三年之后终止,反担保应自保函终止后30个日历日之后终止。
ISP98第7条规定,备用证下受益人的权利未经其同意不可撤销。这种同意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一个行为证明,比如通过归还备用证正本暗示受益人同意取消。该条同时规定,开证人对撤销决定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即在接受受益人授权撤销并把备用证完全撤销之前,开证人可以要求受益人以形式和内容令开证人满意的方式提供包括a.备用证正本;……e.受益人为撤销备用证而签署的不可撤销的授权书,包括声明、约定、认赔书,以及要求格式中包含的其他内容等文件。ISP98第9条还规定,备用证必须:i.含有到期日;或ii.允许开证人经合理的事先通知或付款而终止备用证。在要求付款的权利终止以后,保留备用证正本并不使备用证下的任何权利得以保留。
在URDG458第22、23、24条中,同样强调了保留保函正本及修改并不能使受益人的权利得以保留;并规定,保函失效基于失效日、失效事件、款项支付完毕、正本退回或者受益人的保函责任解除声明之中的较早发生者。值得注意的是,URDG458还规定,保函在受益人交还保函正本后即可闭卷。
从上述三个国际惯例可以看出,惯例并不支持和保护效期后保留正本给受益人带来的任何权利。因此,对于担保行来说,应尽可能在保函文本中加入适用惯例,以保障银行在担保效期之后及时解除责任的权利。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独立保函司法解释关于闭卷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明确在独立保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当事人主张独立保函权利义务终止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1)独立保函载明的到期日或到期事件届至,受益人未提交符合独立保函要求的单据;2)独立保函项下的应付款项已经全部支付;3)独立保函金额已减额至零;4)开立人收到受益人出具的免除独立保函项下付款义务的文件;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独立保函具有前款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受益人以其持有独立保函文本为由主张享有付款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院独立保函的司法解释支持了独立保函文本中效期规定的法律效力,同时列出了其他可自动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形,对实务有一定指导意义。
其他国家/地区关于闭卷的法律规定及实务
判断保函可否失效的一个首要问题,是判断保函是从属性还是独立性保函。所谓从属性保函,是指保函债务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因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而独立性保函的失效则可独立于基础合同来考量。其实,无论是英美法系或者大陆法系,几乎都没有系统针对保函的立法,更没有专门针对独立性保函的立法,但几乎世界各国都普遍承认独立保函的法律效力。不同国家对于独立性保函的认定不尽相同。以英国判例为例,在判定保函性质的时候会参考Paget’s law of banking(13th ed 2007)34-4,at 865中对保函独立性认定的四项基本原则。但在实务中,英国法官对保函独立性的判定又并非全盘参考这个原则。英国法官判断保函独立性一般采取综合考虑的原则,包括保函当事人的意图、基础交易的背景等,且尤其关注保函文本是如何规定的,如保函文本是否规定保函与基础合同相关而不是保证基础合同履行,是否规定见索即付,是否规定仅凭相符交单付款且无从属性条款等。
在保函性质认定之外,部分国家对于保函效力还有特殊规定和做法,需在业务处理中特别留意。比如在土耳其,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当地保函从业人员建议,在担保文本条款中载明担保过效期后自动失效或遵循URDG758,目的是使银行在担保效期后可直接根据担保文本的规定闭卷并解除担保责任;而叙利亚的政府采购法案,则支持受益人持有保函至工程完工,且受益人要求保函展期保函就必须展期。

银行担保闭卷实务
银行担保闭卷处理流程
对于担保行来说,直开方式下,效期内闭卷一般分申请人申请撤销和受益人申请撤销两种情况。采用电开方式的,由申请人申请撤销担保时,担保行需收到通知行证实受益人同意撤销的确认后方可闭卷;采用信开方式的,由申请人申请撤销担保时,担保行需在取得受益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并收回担保正本后方可闭卷。如受益人直接提交提前要求解除担保行担保责任的申请,原则上担保行仍需要收回担保正本或在收到受益人银行加押电文后方能闭卷。如果担保已经过了效期,担保行应根据担保文本内容、国际惯例及法律等判断是否可注销,必要情况下应在受益人确认担保责任可以解除后再闭卷。
转开方式下的闭卷流程与直开方式类似。对反担保行而言,要求受益人确认的书面文件由转开行电文确认代替;对转开行而言,在征得受益人同意解除担保责任后,需同时电文告知反担保行解除其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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