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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概念与内容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1期

把握改革的时机和进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句话也写入了“十二五”规划,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正式文件提到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时,通常都冠有“逐步”两个字,但不同场合这两个字的内涵往往不同。当我们距离可兑换比较远的时候说“逐步”,一是说要经过很长时间,通过各种努力才能够达到目标,二是强调要先易后难,对可兑换的各项内容要进行利弊比较,先推动“利大弊小”的方面,而不一定是全面推进。当我们经过努力距离可兑换越来越接近的时候再说“逐步”,则更多地是强调要实现这一目标,因为一些容易推动的、相对好开展的工作都做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往往是不太好推动、相对比较复杂和困难的领域,这时候就不能回避了。有些领域可能并不是可以非常明显地判断为“利大弊小”,甚至推动的过程中可能还要付出一些代价,但还是要予以推动。

不妨以中国加入WTO为例来说明。WTO于1994年正式成立,其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关贸总协定(GATT)。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之前,实行改革开放已有二十多年,秉承的策略一直都是先易后难,也就是“利大弊小”的先开展。改革之初,资金匮乏,引进外资的“利”比较明显,因此1979年颁布了《中外合资企业法》。到了1999年WTO谈判的最后阶段,加入WTO的诸多条件大都符合了,相关工作也已比较详尽,最后要扫清一下,看还有哪些“硬骨头”需要啃。这时候就发现,对于剩下的若干领域,虽然其利弊比较不太好准确得出结论,但还是要攻克难关,扫清障碍。

因此,理解“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句话时,首先要注意到,虽然多年来正式文件中大多用“逐步推进”、“稳步推进”或者是“逐步实现”这类的词,但是时至今日,在距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近、关于人民币国际化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情况下,虽然下一步的工作还要有一个渐进的、逐步的推动过程,但相关工作的计划及其实施会更加细致、更加全面。

我国关于人民币可兑换提法的变化,也反映了国内对于这一问题认识的深化过程。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党的文件首次提出要使人民币成为一种可兑换的货币;随后在1994年实施的汇改中,实现了汇率制度并轨,开始实行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并宣布实行除“三资”企业之外的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1996年12月,我国正式宣布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第八条款,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之后,有关文件就开始提出,下一步要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然而,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工作比较复杂,也涉及各种改革的配套关系,对此一直有争议。

争议的一个主要方面是对利弊比较的看法有差异。有一部分人可能本身不太关心这项改革,而关心这项改革的各方人士也很难有全面共识。具体到某个特定问题时,往往是一部分人认为是利大弊小,应该抓紧推动,但另一部分人坚持认为弊大利小,要缓行。有时分歧不仅是对利弊比较有不同看法,甚至对整个问题都有不同看法。原因是人们在分析问题和进行利弊比较时,所基于的理论和经验是不同的。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又带来了新的争议。一直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强调所谓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对外开放,这其中就包括对货币可自由兑换的强调。而恰恰是这些国家,成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始地,出了很多问题,这就导致全球在思考这次危机的经验教训时,自然会质疑西方国家倡导的这套模式和经验到底对不对。

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风波和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也使得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步伐放慢,中间甚至出现了停顿。应该说,在危机时期,应对危机是工作重心,同时还要从危机中总结、汲取经验教训,重新推敲某些观点。亚洲金融风波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蔓延,此后的一段时期内,我国没有再强调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直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才再一次提出;之后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再次指出要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到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时,正值美国次贷危机开始升级演变,随后金融危机爆发并不断发展深化,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对推动若干领域改革的注意力。同时,这次危机爆发也使人们认识到,过去我们所关注的一些问题需要重新予以回顾和思考。在此背景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进程有所放缓。

尽管存在争议,应该说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内容,应该根据条件、根据利弊取舍逐步实现。

货币可兑换的重要意义

资源配置与可兑换

首先,资本项目可兑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密切联系。改革开放的前十几年中,中央有关重要文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过一些概括和解释。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在之前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做了两点解释:一是强调要建立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不是搞完全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二是强调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

所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简单地说就是各种商品、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力等)和服务的价格都应该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并进行配置。显然,外汇也有一个市场配置的问题。因此把这句话落实到外汇管理领域,就可表述为:外汇市场要在配置外汇资源、决定人民币汇率方面起基础性作用。也就是说,要按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来实现外汇的供求平衡。要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不应该在外汇市场供求关系以外施加不必要的限制。过去我们在外汇管理方面有比较多的限制,不仅资本项目有限制,经常项目也有限制;下一步要使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就应该逐步减少这些限制,减少到一定程度就实现了各项目的人民币可兑换。因此,人民币可自由兑换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联系在一起的。

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涉及激励机制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回顾改革过程不难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过去传统的集中型中央计划经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模式,在模式转变中会产生一些争议、摩擦,需要在思路上做出比较大的转换。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人们对传统集中型计划经济的弊端在认识上已比较一致,改革策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下放权力,调动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在农村就是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增加其自主权,目的也是要调动其积极性。但在改革早期,在认识上始终存在一个矛盾,就是既想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却又不愿意推动价格改革。这是因为,改革价格体制会引起一系列的利益调整,还会造成通货膨胀。实际上,激励机制与资源配置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从价格形成的角度看是资源配置问题,从分配角度看则是激励机制问题。因此,如果不愿意改革价格机制,资源配置必然是扭曲的。在改革之初,这一矛盾还不那么突出,在对价格机制没有进行大的改革的情况下,通过其他领域的改革可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当然,仔细分析会发现,在这些改革的推动过程中,实际上价格机制也发生了松动,一些领域的价格管制开始逐步放开,比如在农村搞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农村集市的很多农产品价格都放开了。

在人民币可兑换问题上,也存在着改革早期那种认识上典型的矛盾:既希望通过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又希望尽量不要动价格机制,希望不调整或少调整现有的利益格局。人民币的对外价格就是汇率,因此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联系着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需要通过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外汇市场实现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有些国家和地区,汇率改革会带来通货膨胀压力,好在人民币汇率若干年来曾呈升值趋势,因此有降低通货膨胀的作用。尽管如此,人民币可兑换和汇率改革还是会不可避免地对各种利益关系做出调整。

总之,在比较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利弊时,除了要对各行业(如纺织业)、对不同地区(如东、中、西部或港澳台地区)的利弊影响做出具体评估外,还应有更宏观的视野以及更高的站位,即如何理解和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这一命题。

开放型经济与可兑换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就开始推进对外开放,鼓励外商直接投资,但当时没有提“开放型经济”这一说法。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提出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50条框架,明确写入了“开放型经济”这一提法,强调我国不再搞封闭型市场经济,而是要建设开放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审视的问题是,建设开放型经济与人民币可兑换问题有没有关系,或者说,是否可以在长期不推动人民币可兑换的情况下也能建成开放型经济?世界上有没有这种先例?

不妨回顾一下“开放型经济”和“封闭型经济”说法的来源。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发展经济学关于经济发展模式问题曾有激烈争论,争论的焦点涉及两个说法。一是“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后来世界银行把这个词改为“外向型发展战略”(Outward-Looking Development Strategy),在经济学语境中类似于开放型经济。亚洲“四小龙”是实行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的代表。另一个是“内向型发展战略”,以进口替代型发展战略为具体特征,主要是将需要进口的产品尽量在国内组织生产,以替代进口,在经济学语境中等价于内向型经济或封闭型经济。拉丁美洲曾是这一模式的代表。在这场关于开放型经济和封闭型经济的争论中,人们把传统的集中型计划经济自然地视为封闭型经济。但这么划分实际上也不太准确,因为前苏联及东欧国家曾建立了经济互助委员会这一合作体系,在这些国家间也是一个开放的经济体系,只不过这些国家是通过计划来实现跨国分工和交换。

“开放型经济”与“对外开放”是有区别的,就像“市场经济”与“市场”有区别一样。世界上使用“对外开放”一词的国家很多,比如很多非洲国家都在提要对外开放,但其中不少国家不用“开放型经济”这一提法,而是用别的提法。按照前面的追本溯源,“开放型经济”这一提法是有其定义的。就我国的情况看,把1985年的情况与1980年相比,或者把上世纪90年代初的情况与80年代相比,可以说是更“开放”了,但是否是“开放型经济”?可能还要斟酌。所以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开放型经济,实际上在概念上确立了一种新的经济改革发展思路。回到人民币可兑换角度问题上看,从建立开放型经济的角度来审视,如果人民币不可兑换,就很难符合建立开放型经济的定义。中国作为大国,要建设开放型经济,无疑需要一个过程,实现人民币可兑换也需要一个过程,但最终看,要建成比较完善的开放型经济,人民币可兑换是应有之义。其中,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最基础的,我国在1996年就实现了。下一步就是要推动和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对于我国建设开放型经济既是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国从最初提出建设开放型经济到现在已有20年了,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也逐步变得更为迫切,要认识到这两项工作是密切联系的。

人民币国际化与可兑换

近年来一个广受关注的话题是人民币在贸易投资项下的跨境使用。人民银行不太主张用“人民币国际化”这一提法,但外界已经用得很普遍了。人民币跨境使用及其拓展很大程度上源于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在这次危机中,从韩国开始,先后有多个国家提出与中国开展货币互换。另外,随着人民币的走强,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和个人层面也有跨境使用本币的需求。在这次危机中,传统的储备货币或国际货币币值不稳定,储备货币发行国的货币政策也饱受争议。有人直指其不负责任,认为与其依赖不稳定的货币,还不如直接用本币。应该说,这些因素造就了人民币“走出去”的历史机遇,产生了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需求。但一个自然的问题是,在资本项目不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下,人民币能否在国际上真正被广泛接受?从基本理论和国际经验看,在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人民币跨境使用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在国际上被接受的程度也不可能很高。因此,考虑到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弊端,人们寄希望于人民币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必然选择。

总之,“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写入了十八大报告,之前也写入了若干个中央的正式文件,在其实施过程中,还是会有各种各样的争议。有人认为,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从西方学来的,或者是迎合西方要求的,不符合我国国情,实施起来很可能弊大于利,因此不太赞同推动这项工作。可见,这项工作还有一些认识上的问题需要解决,仍然需要讨论并澄清一些认识误区。

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门槛

是否有明确定义的门槛?

在讨论改革时机是否成熟或具体政策如何制定时,还有人对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概念本身不太清楚。目前,国际上并没有关于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权威定义。IMF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监管汇率体制和国际资本流动,应该说最有权威给出货币可兑换的定义,但IMF没有关于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严格定义,甚至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IMF第八条款对经常项目可兑换有明确的定义,规定了一系列条件,各国可以逐条检查,如果符合其规定,就可以宣布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

相比较而言,IMF对资本项目可兑换只给出了一个大致的框架,没有规定一套一旦接受后就可以宣布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条款。也因为此,一些国家的资本项目实际上并没有做到普遍意义上的自由可兑换,但却对外宣布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为什么有的国家没达到标准却提前宣布达到,而有的国家对此却非常谨慎呢?这是因为各国国情不一样。一些国家特别需要引进外资,提前宣布资本项目可兑换可提升该国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力;还有一些转轨国家,如前苏联、东欧一些国家,急于宣布资本项目可兑换则更多地是要表示该国已经全面向市场经济转轨了,可以增强国际、国内的信心;还有一些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不太好,开放程度也不高,资本项下离可兑换实际上还差得比较远,提前宣布是出于加快推动开放和促进发展的考虑。比如,俄罗斯2012年才加入WTO,比我国晚了十年,但2006年就已宣布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可见,资本项目可兑换确实没有明确的标准。

理解资本项目可兑换概念的另一个困难在于,当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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