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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市场乱象 打击脱实向虚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1期

2017年以来,外汇检查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脱虚向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并为此先后开展了打击“逃骗汇、非法套汇”专项行动、内保外贷检查、银行转口贸易业务检查、银行个人业务检查及支付机构检查等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截至2017年12月12日,外汇局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2963件,罚没款7.02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57.3%和70%。其中,对违规金融机构的罚没款2.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倍,尤其抓住银行这个资金流动的主渠道,加大处罚力度,案均罚没款同比增长3.2倍;企业案件数791件,罚没款2.37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30.1%和2.5%;个人案件数1710件,罚没款2.56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6倍和1.2倍。

展望我国2018年的外汇形势,一方面外汇供求和国际收支的平衡基础仍将存在;另一方面,随着美国税改方案的推进和美联储加息“靴子”落地,跨境资金流动的压力不容小觑,不排除在外部因素的诱发下,特定时期再次出现跨境资金流出压力的反弹。外汇检查部门将密切跟踪跨境资金流动的形势变化,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并继续督促银行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防范企业通过构造交易实现资金空转,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未来外汇检查的重点

2018年,外汇检查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围绕外汇管理中心工作,加大外汇检查工作力度。具体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是督促银行合规经营,为深化金融领域改革保驾护航。外汇检查部门将综合运用非现场分析等多种手段,结合往年的检查记录,筛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总分行联动检查;同时加大对外汇资金通道业务的检查,对财务公司等外汇收支与结售汇业务进行有针对性检查,防止银行掩盖其违规交易。

二是打击资金脱实向虚,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打击利用内保外贷、转口贸易和出口不收汇等方式构造交易,防范企业通过构造交易实现资金空转套利,促进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贯彻落实“展业三原则”。对于内保外贷,银行不能仅停留在对单据表面真实性的审查上,而是要深入审查业务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关注企业是否试图通过内保外贷规避境外直接投资管理等上游部门的政策,变相转移资金,更加关注对第一还款资金来源的审查以及贷后管理。对于转口贸易,由于不少企业会通过境外仓储企业重复开具仓单,并借助反复转手买卖实现资金套利,因此银行在具体办理业务的过程中,需高度关注企业是否构造转口贸易,特别对涉及大宗商品、新设企业、异地企业以及注册资金量很小但转口贸易量很大这四类情形的业务,要格外留意。对于出口不收汇,个别不法企业出于套取政府奖励、税收优惠或完成外贸增长指标任务等原因,存在出口不收汇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外汇收支秩序,因此也属于重点检查方向。

三是严厉打击外汇市场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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