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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1期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业务,便利报送主体申报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汇综发〔2017〕10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业务指引》是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6〕15号)的补充,对于完善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制度框架、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业务指引》的发布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标志。围绕持续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目标,经过不断积累与发展,目前,在《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法规框架下,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制度体系已经形成“三横三纵”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框架,即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涉外收付款统计和各项调查三大统计支柱在基本制度、《业务指引》和核查规则三方面相结合,已实现从数据采集、业务解答到数据核查的完整覆盖。其中,作为我国国际收支统计制度三大支柱之一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于2014年9月开始实行,主要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向外汇局直接报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这一统计最大的特点是,既申报流量数据也申报存量数据,并已经成为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最重要的数据来源之一。本次发布的《业务指引》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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