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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的外汇检查工作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3、4期

中国外汇:2017年,外汇检查工作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违规资金流出、维护外汇市场稳定秩序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

徐卫刚:2017年,全国外汇检查系统密切跟踪形势变化,预调微调检查内容,不断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充分发挥了打击违法违规的“利剑”作用,向外界传递出加强监管、严惩违规、纠正市场乱象的信号。全年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3160件,罚没款7.6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58%和76%。其中,对违规金融机构处罚没款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倍,尤其加大了对银行这个资金流动主渠道的处罚力度,案均罚没款同比增长3.6倍;企业案件数825件,罚没款2.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29.3%和2.6%;个人案件数1840件,罚没款2.7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5倍和1.2倍。以上处罚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违规主体,在遏制违规资金流出、维护外汇市场稳定秩序、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效果。

一是严厉打击了资金违规流出行为。2017年,相继开展打击“逃骗汇、非法套汇”专项行动,对307家银行机构、407家企业和194名个人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处逃汇、骗汇、非法套汇以及银行未尽真实性审核职责等外汇违法违规案件211起,处罚没款1.9亿元人民币;开展个人外汇业务专项检查,发现300余家银行机构存在涉嫌违规办理个人分拆购付汇业务行为,涉及分拆总人数5000多人,分拆总金额共计2.3亿美元;开展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专项检查,对违规转移资金、协助逃骗汇等行为进行处罚,暂停部分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

二是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针对资金空转套利、脱实向虚等行为,开展内保外贷业务专项检查,对35家银行机构不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违规为企业办理虚假内保外贷履约业务进行了查处,涉及金额26亿美元,处罚没款1.5亿元人民币,并暂停8家银行相关外汇业务3—6个月;严厉查处QDII机构超额度汇出资金或内购外结循环套利等违规案件,处罚没款4398万元人民币;开展转口贸易专项检查,对企业通过集团化运作以伪造变造仓单形式构造转口贸易套取境内外利差汇差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联合央视制作打击地下钱庄专题宣传片,在新闻联播等栏目播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警示教育效果;协调媒体刊发非法网络炒汇政策宣传稿件,警示投资风险;在外汇局官方网站通报4批次共63起外汇违规案例,通过召开银行座谈会通报12个银行违规案例,警示市场主体合规经营。

中国外汇:2018年,外汇检查工作面临着哪些新形势?将有哪些新部署和新举措?

徐卫刚: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外汇检查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和新要求。一是面对跨境资金流动在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政策的影响下规模逐渐扩大且日趋复杂的形势,外汇检查工作必须加强对形势变化的分析研判能力,对流出和流入实施跨周期均衡管理,实施同样的处罚标准,找准打击重点,提高检查工作的敏感性、针对性和及时性。二是在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和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推进的背景下,检查工作必须适应形势变化,不断创新和丰富检查工具箱,增强检查工作的着力点和有效抓手。三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外汇检查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查工作需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程序规范、处罚得当、公平正义、公开透明。

2018年,外汇检查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按照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和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外汇管理中心工作,更加突出防范短期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兼顾流出和流入,保持工作节奏和力度不变,重点检查督促银行合规经营,规范公司治理,为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打击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个人分拆购付汇等突出违规行为,惩治外汇市场乱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查处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和改进非现场监测分析和系统建设,特别是对于对外汇收支具有重要影响的机构,加强监测和检查,同时,创新和丰富检查工具箱等微观监管措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法律文书质量,加强党建和内控管理,树立“不主动工作就要兜底”的意识,促进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国外汇:2017年,外汇局查处了一批金融机构外汇违规案件,处置力度较以往趋严。目前金融机构的外汇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针对这些违规行为,外汇局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

徐卫刚:2017年,外汇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银行内保外贷、银行转口贸易、银行个人外汇业务、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等专项检查,加大了对金融机构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国共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495起,暂停15家银行结售汇业务,问责高管19人;对违规金融机构处罚款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倍。尤其是抓住银行这个资金流动的主渠道,加大了处罚力度,案均罚款同比增长3.6倍。

检查发现,违规行为主要集中于展业原则执行不到位,对外汇交易的合理性、真实性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具体包括经常项目项下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未进行尽职审查;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对交易背景真实性未进行尽职调查等。这在客观上放任和纵容了企业以虚假欺骗手段违规进行跨境、跨资金套利等违法违规活动,个别银行员工甚至主动配合、协助或参与违规套利,性质恶劣。

2018年,外汇局将继续保持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关注重点业务领域,开展对内保外贷、转口贸易、出口不收汇等的专项检查,开展对财务公司和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第三方支付机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创新试点业务的检查,严厉打击虚假、欺骗交易和非法套利交易,遏制资金“脱实向虚”,为深化改革营造有利的外汇市场环境。

中国外汇:2018年,在非现场检查分析方面,外汇局将有哪些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

徐卫刚:2017年,外汇局按照“宏观-中观-微观”的分析思路,按季度开展非现场集中分析,在线索分析及下发过程中,总分局间加强交流反馈,通过多层筛选比对提高线索精准度。全年通过非现场检查系统发现线索并终结的案件898起,占全部案件数的28.4%;已收缴罚没款金额4.5亿元人民币,占全部案件罚没款总额的59.2%。2018年,我们将从多方面入手,不断提升非现场检查分析能力。

一是优化非现场检查指标体系,提高异常线索精准度。梳理跨境套利的模式和特征,更新中小银行业务、自贸区业务等专项指标,定期整理、发布、更新、维护指标体系,确保主要指标概念的数据口径统一和规范,探索建立跨境收支形势“情景分析”模式,结合市场主体观点研判形势,实时调整检查方向和力度,通过非现场检查高效率筛查线索,强化现场检查针对性,提高精准度,不断提高非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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