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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砥砺前行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3、4期

备受瞩目的2017

2017年9月13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该《意见》被视为《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以来对国家反洗钱体系最全面的顶层设计,也是我国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领域深化改革的总体规划,因此成为2017年度中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亮点。

关键词:国际接轨

2017年10月20日,为落实风险为本工作方法,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有效性,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以下简称235号文),并就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执行标准。

此前,中国金融机构在执行客户尽职调查程序时,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而235号文的出台,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这也是中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政策框架体系与国际接轨的标志性文件。

235号文对法人实体的受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BO)使用了与《FATF新40项建议》几乎完全一样的定义,并要求对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的追溯,规定了义务机构应当逐层深入并最终明确掌握控制权或者获取收益的自然人;与此同时,235号文还首次提出了法人企业受益所有人认定的阈值和实践标准。

关键词:国际标准

随着我国金融业反洗钱监管措施的加强,洗钱犯罪行为正逐步向反洗钱监管“空白地带”渗透:不动产中介、贵金属和珠宝经销商等逐渐成为洗钱的易发、高危地带。

2017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215号),要求在规范购房融资行为的同时,加强房地产领域的反洗钱工作,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部委此时采取联合发文的高规格行动,可以说是对反洗钱国际标准的积极响应,也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并符合当下形势。

除了着手搭建房地产反洗钱管控框架外,中国还在特定非金融领域的其他方面颇有建树,例如,依据国际标准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强贵金属交易场所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18号)。目前,律师行业的反洗钱指引亦正在拟定之中。

关键词:国际推广

2017年11月3日,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FATF/GAFILAT全会上发布了名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措施与金融普惠》的指引文件,其中,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增补了与客户尽职调查及金融普惠相关的最新动态及建议,同时,还认可并提供了部分成员国基于金融普惠这一目标所采取的简化型客户尽职调查实例。

值得一提的是,FATF在该份指引中肯定并向全球推广了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推行的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即I、Ⅱ、Ⅲ类账户管理机制)。这标志着,中国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风险管控策略已经逐步成为了国际实践标准。事实证明,经过十年的发展与经验累积,中国智慧已经能够参与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国际标准的构建设计之中,意义极其深远。

然而,正如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所指出的那样,自2007年《反洗钱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国“三反”监管体制机制建设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工作成效明显,与国际通行标准基本了保持一致,但同时相关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未来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继续努力。

有待夯实的2018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2018年反洗钱工作还有待继续夯实,付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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