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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出海”策略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9期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的放开,保险机构加大了境外投资力度。截至2017年底,我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余额595.63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了5倍。尽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增长较快,但其在保险总资产中的占比仍然较低,2017年仅为2.74%,市场仍有广阔的空间和发展前景。鉴于“出海”面临着自身能力不足的挑战,我国保险机构在对外投资渐趋规范的大环境下,应树立起稳健审慎的投资理念,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指引,策略性地开展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政策变化

我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政策经历了从鼓励发展到规范发展的过程。从2004年开始,原保监会陆续出台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拓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从最开始的只能投资活期存款、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国务院规定形式的金融产品,到现在的可以涉足货币市场类、固定收益类、权益类、不动产等。2015年3月,原保监会又颁布了《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给予保险机构更多的境外投资自主配置空间。

2017年开始,由于我国企业海外发展出现了盲目投资的现象,我国政府加强了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的引导和规范。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将房地产境外投资纳入限制类,并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实行核准管理。此外,监管部门还出台了多项规定,对非理性对外投资、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进一步加强监管。上述政策将对我国保险资金境外不动产与股权投资带来一定的影响。在此背景之下,原保监会也收紧了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监管。2018年1月,原保监会发布新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以强化境外投资监管,明确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应符合原保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的相关规定;2月,原保监会又联合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进一步强化对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监管。

境外投资现状与难点

总体而言,我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进展较为缓慢。从外部环境看,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受人民币升值预期和国内利差相对境外更高等因素的制约,保险资金“出海”的意愿并不强烈;近几年,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增强,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被打破,加之国内外利差收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意愿有所增强。但由于相关政策的约束,保险资金“出海”难度也在逐渐加大。从保险公司内部自身情况看,我国保险机构的境外投资能力普遍不强,缺乏具有全球资产配置与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加之对境外投资市场不熟悉,在“不熟不投”的投资原则下,保险公司大都较为谨慎,境外投资尚处于不断摸索的过程中。

首先,我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在投资地域及币种上过于集中。根据《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包括25个发达市场和20个新兴市场。目前,我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虽已逐步拓展至美欧等发达经济体,但仍主要集中于中国香港:港币资产占到境外投资资产总额的七成以上。由于香港市场与内陆市场关联度较大,且境外投资多集中于“中国概念”资产,险资境外投资容易成为国内系统性风险的境外延续,难以真正实现保险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其次,在大类资产配置结构方面,保险资金海外投资的股票、股权和不动产占据了八成以上,投资品种过于集中。从具体类别资产看,股票投资中,90%以上集中在港股上;股权和不动产投资中,以美国、欧洲和香港为主。相对而言,日本、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保险机构在境外资产配置结构上,则多以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为主。

最后,从保险资金“出海”方式看,我国保险机构运用保险资金对外投资的主要渠道有:外汇局审批的保险类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额度、借助境内券商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QDII通道、投资上海自贸区金融产品、港股通、境外发债、内保外贷等。目前,QDII是我国保险资金对外投资的主要渠道。截至2017年底,在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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