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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外汇贷款应用探析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9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74.64万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19.03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发放的外币贷款余额折人民币2.48万亿元,同比下降5.8%,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1.4%,同比低0.3个百分点。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9.44万亿元,比上年多1.63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3.84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增量的71.2%;外币贷款增加折人民币18亿元,同比多增5658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0.01%,同比高3.2个百分点。上述比较表明,我国外汇贷款发展仍显缓慢。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去”与世界各经济体交流融合,商业银行外汇贷款业务也迎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

政策演变

本文所指的外汇贷款(Foreign Exchange Loans),是境内商业银行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向境内外企业发放的贷款。外汇贷款按照资金来源可分为国内现汇贷款和境外筹资转贷款;按照资金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外币进出口贸易融资、自营外汇贷款、外币委托贷款。本文将主要以美元外汇贷款作为研究对象。

从2002年至今国内对外汇贷款监管政策的演变可以看出,总体上是在朝着加快资本项目改革步伐的方向推进,使外汇贷款融资更加便利化,为支持实体经济注入活力。

政策基调:强调“外来外用”,“不得结汇”

《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奠定了外汇贷款总基调,即除自营外汇贷款中的出口押汇和打包放款可由金融机构直接核准办理结汇外,其他国内外汇贷款不得结汇。随后《境内外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004年9号令)做出同样规定,并严格限定境内外资银行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还本付息不得购汇。

对于境内企业外币委托贷款,《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亦明确不得结汇,不得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

依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外商投资企业外债可以结汇,境内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外债资金仍旧不得结汇,且前者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不能用于偿还境内金融机构发放的人民币贷款。根据《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5号),境内债务人商业性外债转贷款,也不得结汇。

政策演变:拓宽用途,便利支用

直至2017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下称“3号文”)才规定,对于具有出口货物贸易出口背景,含发货前和发货后,以及基于出口项下预期收汇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可不限制与企业的逐笔出口收汇金额、期限一一匹配,允许结汇使用。3号文满足了当前应对汇率双向波动的需求,不但为出口型企业提供了提前结汇的选择,促进了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使用的便利化,而且有利于防范企业利用跨境结售汇进行跨境套利,规范企业出口收汇行为。对于银行来说,则解决了困扰其贸易融资“小、短、频”的投放难点,有利于执行“展业三原则”,规范贷后监管。

与境内自营外汇贷款比较,银行亦可以通过跨境融资为境内机构提供低成本的境外资金。《关于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采用“全口径”统一国内的外债管理,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外债资金结汇,将跨境融资资金用途放宽至既可用于委托贷款,也可用于归还国内银行贷款或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并允许外债到期可以购汇还本付息。

SWOT分析

下文将采取SWOT分析法对外汇贷款进行研究和分析,为商业银行今后更好地发挥外汇贷款功能,有效支持和服务实体企业提供发展建议。

优势分析

优势一:利率低。不妨做一个比较:2007年末,国内人民币贷款利率已上调至7.47%,而同期LIBOR仅为 4.3175%,利差超过3%。从历史数据看,国内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一直高于LIBOR,且LIBOR在继续走低,直至2018年市场进入升息预期。因此,对于国内用汇企业,综合考虑利率及汇率等影响因素后,更倾向于选择直接外汇贷款替代人民币贷款。

优势二:用途广。此前,外汇贷款仅限于资本项下对外投资或经常项下进口付汇,用途较为单一,客户比较受限。根据新规,若外汇贷款资金来源于境外,在用途符合外债规定的前提下,结汇后可正常使用;若外汇贷款资金来源于境内,根据3号文新规,不再仅限于之前的出口押汇和打包放款方可结汇,而是放宽至所有与出口货物贸易有关的外汇贷款均可结汇。出口型企业据此可在签署出口合同后,自主选择本外币贷款,为后续在境内的原料采购和备货生产提供灵活的资金安排。

优势三:额度宽。央行2017年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稳定,并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央行推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后,增强了对利率的调控能力,也加强了调控人民币的贷款增量,部分地区、行业和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相对而言,虽然外汇贷款使用仍会受到外汇政策的监管约束,但外币利率已经实现市场化,且因目前量少而并未受到央行调控的影响,因此,企业会选择外汇贷款来解决融资问题。

劣势分析

劣势一:加息预期导致利率走高。2017年底,市场普遍预期美联储将重启加息进程,致LIBOR走势强劲,1年期LIBOR从去年12月破2后升势不减,至今已经破2.7。自2000年央行放开外币贷款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后,国内商业银行外汇贷款利率FTP定价主要与国际市场接轨,受境外金融市场变动的影响较大。目前,境内外汇贷款市场的变化主要有三:一是外币贷款新增基准利率+溢价的总利率走高;二是存量贷款因为LIBOR走高,对于已借入外币贷款企业将增加利息支出;而对于借道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募集资金的房地产企业等,受加息影响,亦会增加财务费用;三是浮动掉成固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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