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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申报实务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11期

Q:境内的企业给外籍员工发放人民币工资(资金不跨境)是否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A:此类交易符合《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属于境内居民与境内非居民之间的人民币交易,应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并且应以境内企业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Q: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所有的人民币交易都需要做申报吗?

A:根据《细则》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境内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是暂时的,不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此外,如果符合《细则》第八条,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的个人项下涉外收付款(含人民币及外币),可免于申报,但境内的非居民个人与境外(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除外。

Q:判断个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标准是什么?

A:按照《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个人身份的判断,理论上应按照是否在中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但是在实践中很难判断个人是否在中国居住一年以上。因此,通常是按照身份证、永久居留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中的国籍来进行判断。

Q:境内的居民与境内的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应该由谁来申报?

A:按照《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应当由境内居民作为申报主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Q:境内的非居民与境外(居民和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可以由银行代报吗?

A:按照《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此类交易可以由银行代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且不用填写纸质申报凭证。

Q:什么是基础信息?什么是申报信息?

A:基础信息通常是指银行的会计信息。该信息通常是会计系统自动生成并导入金宏系统的,主要包括:收/付(汇)款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件号码、收/付(汇)款币种及金额等。

申报信息是整个申报单除基础信息以外的部分。主要包括:付/收款人常驻国家(地区)、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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