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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个人购汇申报管理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11期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出台后,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数据申报质量进一步提高。但在实际操作中,个人购汇信息不实申报现象仍时常发生,影响了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降低了对个人外汇业务的监管效率。对此,笔者认为应强化对个人购汇申报的管理。

不实申报的原因

一是电子渠道购汇随意性大、隐蔽性强,部分银行审核机制不健全。当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进行个人购汇,业务流程简便,成为个人购汇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银行对电子渠道购汇未设后台审核环节,个人可自由选择购汇用途并即时完成购汇行为,增加了个人购汇申报信息不实的概率。如客户只要在个别银行网上银行提交信息,交易则即时生效,限额内购汇没有审核环节,存在较高风险。一些银行柜台人员尽职审查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个人购汇不实申报的行为。

二是对不实申报个人的惩戒力度较为薄弱。现阶段,对个人违规行为主要通过罚款进行惩处,从实际检查情况来看,相较于银行、企业,对个人处罚更为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但个人购汇申报信息是否属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畴,目前仍缺乏明确界定,以致对不实申报的个人的惩戒力度相较银行、企业为弱,难以有效震慑违规主体。

强化管理的思路

一是督促银行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管。第一,加大对银行分支机构个人结售汇业务的考核力度。增加日常对银行分支机构的非现场和现场检查频次,将银行网点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差错率列入年终考核指标。第二,要求银行各分支机构建立自我评价机制。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建立个人结售汇业务定期评测制度,丰富奖惩措施,督促相关外汇从业人员加强外汇业务学习,提高真实性审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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