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解构供应链金融服务“三农”新模式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14期

“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制约着“三农”普惠金融的良性发展,也影响了乡村居民收入的稳步提高。“三农”中小企业贷款时普遍面临门槛高、审批慢、担保难等问题,“短、频、急”的融资需求不易得到很好的满足。长期以来,三农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信用评级较低、有效抵/质押担保欠缺等特点,传统金融服务难以有效满足多数“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对此,商业银行通过采用产业垂直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依托核心“三农”企业的雄厚实力或电子化的综合服务平台,有效地服务于上下游中小企业,促进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发展。近年来,商业银行借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出供应链金融服务“三农”的新模式,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本文将结合具体实例探讨“三农”供应链金融的新模式,并提出相关建议,为商业银行发展此类业务提供借鉴。

供应链数据网贷融资

该模式主要是商业银行通过其信息化系统与“三农”核心企业ERP系统对接,获取真实的交易数据,并结合外部征信等数据信息,借助大数据技术,对“三农”核心企业与其下游中小企业之间的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和决策,最终依托商业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实现向核心企业下游的中小企业集群客户提供批量化、自动化、便捷化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案例介绍

M集团是国内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年销售额超500亿元,是A银行的重点客户,主要产品涵盖液态奶、酸奶、奶酪等300多个品种。M集团作为乳制品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众多。下游经销商合计约4000家左右,与M集团合作方式为先款后货。由于下游经销商从订货到销售回款周期约为3个月,因而M集团先款后货的模式对下游经销商的资金占用较高,特别是短期资金需求尤为强烈。M集团下游经销商多为中小企业,财务状况不透明,缺乏抵质\押资产,传统融资方式下难以获得授信支持。

A银行根据M集团下游经销商的情况,采用依托核心客户的供应链数据网贷融资模式,解决了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首先,A银行与M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实现M集团ERP系统与A银行供应链融资平台对接和历史购销交易数据的共享;然后,M集团推荐下游经销商贷款客户,A银行根据设定条件确定贷款客户名单,依据历史购销交易发生额测算出整体授信额度;最后,经销商在A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完成注册信息在线审核后发起订单预付款融资请求,A银行系统自动校验、审批通过后,完成借款合同签署,放款受托支付进入M集团收款账户。

案例评析

该业务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背景,从制度、流程、产品和运营等全方位建立的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三农’核心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三农’客户”网络贷款业务体系。该体系将传统的“银行-企业”点对点的线下融资模式,升级为“点对线、点对链”的线上服务模式,帮助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较好地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其优势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全流程网上自动作业。中小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借款和还款,单笔贷款从申请、审批直至放款全程仅需几分钟,实现了中小企业融资“即需即贷”。二是以信用方式为主。该产品的特点采用重信用、轻担保,以信用方式为主发放贷款,以客户历史交易数据和当前交易需求为依据进行决策,不再强制要求抵/质押和保证担保,较好地解决了客户担保难的问题。三是数据分析决策。以企业ERP系统、人民银行征信、银行结算及信贷数据为基础,应用银行内部授信模型、预警模型和商圈评级模型等进行数据分析决策。四是异地客户用信。面向优质核心企业遍布全国的经销商集群开展业务,打破了传统信贷业务属地管理的地域限制。

应收账款反向保理

该模式主要是商业银行(保理商)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达成协议,利用信用替代机制,以作为买方的核心企业信用代替上游中小企业信用,为上游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实现供应链上下游的资金融通,达到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和多方共赢的目的。该模式能够帮助核心企业通过加强对上游供应商的金融支持,来稳定运营和提升市场地位。

案例介绍

P公司是一家专业有机食品加工的企业,年产值200亿元,产品远销国内外,商业信用良好。P公司上游供应商多为种植农户、种植和批发企业,负责向P公司供应生产原材料(蔬菜、食用菌等)。双方合作采用先货后款模式,即原材料供应商一般在P公司采购完成后3至6个月才能收到回款。F公司是P公司多年的供应商,生产经营稳健,在贸易过程中履约记录良好。F公司应收账款占压了大量流动资金,扩大生产面临资金不足;又由于规模较小、缺少抵\质押担保等问题,能从银行获得授信的额度较小,难以满足资金需求。

针对F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慢、融资难问题,B银行提出反向保理解决方案。首先,作为核心企业的P公司与B银行达成支持供应商反向保理融资合作意向,并同意反向保理业务占用自身银行授信额度,P公司向B银行推荐F公司以及提供双方合作交易资料情况;然后,B银行降低准入门槛并根据双方交易规模,确定F公司融资额度并签订保理协议,F公司转让以P公司为买方的应收账款并取得保理融资;最后,B银行完成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由F公司向P公司发送应收账款转让确认通知书,P公司确认应收账款转让事宜。应收账款到期,P公司支付账款到B银行指定账户。

案例评析

与传统保理业务不同,反向保理业务由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即应收账款债务人发起,其风险评估依据更侧重于作为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核心企业而非上游供应商的信用评级。该业务的优势:一是可解决上游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以核心企业信用替代上游中小企业供应商信用的机制,通过反向保理业务来保障上游中小企业的现金流,使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建立持久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保持供应链的稳定发展。二是增强核心企业的优势地位。通过解决供应商的资金周转问题,使核心企业延长付款期限,

阅读全部文章,请登录数字版阅读账户。 没有账户? 立即购买数字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