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不断蜕变的跨境电商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15期

跨境电商即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或区域经济组织的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跨越关境,在全世界范围内选择、下单并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完成商品从仓储到物流、再到消费的一种国际性商业活动。

伴随国际间贸易往来的不断深化以及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的进步,我国跨境电商基本结束了低门槛时期的粗犷发展模式,行业内出现了一系列的整合和重新洗牌,开始步入规范化、规模化的快速发展轨道。2013年至2017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由3万亿元人民币迅速增长为7.6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幅27.35%(见图1)。同时,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在我国货物进出口总值中的比重也由2013年的11.24%增长至2017年的27.34%,俨然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引擎。

snipaste_20180816_095035.jpg

从进出口结构看,近年来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始终保持较快增长的趋势,2017年交易规模甚至攀升至1.4万亿元人民币,占总交易规模的18.42%;而当年跨境出口电商则占据了总交易规模的8成以上。这说明跨境出口电商领跑我国跨境电商业务领域的大格局短时间内不会改变(见图2)。

snipaste_20180816_095041.jpg

迅猛发展的背后

“线上交易”贸易方式优势明显

与传统外贸相比,跨境电商能够打破地域限制并大大缩短贸易链,通过拓展市场份额和降低贸易成本双渠道来“拉动”外贸增长。

一是交易环节少、成本低。传统外贸主要由一国的进/出口商通过另一国的出/进口商集中进/出口大批量货物,然后通过境内流通企业经过多级分销,最后到达有需求的企业或消费者,因而进出口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而跨境电商直面最终消费者,大大降低了企业走出国门的成本。

二是跨境电商平台提供综合性服务,速度快、易上手。作为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消费者间的桥梁和纽带,跨境电商平台将整个产业链的各参与主体集聚起来,通过平台所提供的信息发布、在线支付和跨境物流等集成化的综合服务,实现跨境网络交易。

三是满足了我国居民消费个性化和高品质的需求。随着我国中高收入群体的扩大,更多的消费者加入到海淘的大军中,成为当前推动跨境进口电商增长的重要动力。

多部门政策支持力度空前

国务院连续五年出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意见,有效解决了初期困扰跨境出口电商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的问题。2018年7月1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22个城市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成为我国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排头兵。

各部委也先后推出了大力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如针对个人网购,海关总署提出“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两种模式,充分发挥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和政策优势,为国内个人购买者提供了放心、保质的网购环境。针对跨境支付,外汇局开放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进一步为跨境电商结汇松绑。针对税收,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委明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缩小了线上线下进口消费品的价差,也维护了传统贸易渠道的合法利益。

2017年11月,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关于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的函》(商贸函〔2017〕840号),将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六体系”等已成熟的做法,面向全国复制推广;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为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发挥更大的作用。

“互联网+”提供发展新空间

从目前的市场发展格局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我国跨境电商提供了重要的发展空间,不仅交易模式不断创新,而且资金流、物流和综合服务等相关的配套产业也均获得了飞速发展,基本展现出当前我国跨境电商业态的全貌: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为核心,带动物流、支付等上下游产业迅速发展,逐步打造成为“低成本、高质效”且全球领先的电子商务生态圈(见图3)。

snipaste_20180816_095048.jpg

一是交易模式不断创新。除B2B、B2C、C2C等基本交易模式外,新型电商企业运用本地化运营理念创新B2B2C“海外仓”模式;运用O2O、VR技术等,有效弥补了线上购物体验感差的缺点,实现了跨境零售端交易流程再造。

二是配套产业,提质增效。在跨境支付方面,移动支付进一步解放了支付终端的物理限制,促进了交易规模的成倍增长;在跨境物流方面,通过包装、仓储、运输等环节的有机整合,网络衔接更加顺畅;在综合服务方面,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主动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退税等综合服务,降低了出口综合成本。此外还有银行、出口信保等金融机构,也利用大数据手段精准评估电商企业及个人的贸易体量、信用情况,创新各类贸易融资与信用保险产品,助力企业由小做大。

“野蛮生长”带来的问题

尽管跨境电商凭借其无纸化、频率高的优势,使我国外贸市场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但其近乎“野蛮”的生长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暴露了跨境电商企业自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瑕疵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监管政策的真空和缺失。

一是传统外贸受到冲击。《2017中国跨境电商指数白皮书》显示,国内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货物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从2013年的12.21%攀升至2017年的27.34%,且预期还将会有较大增长空间。与跨境电商火热的增势迥然不同的,则是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连续多年的颓势:自2013年来,货物进出口总值连续三年出现下降,2016年甚至跌至冰点的24.3万亿美元。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跨境电商“简流程、降成本、低门槛”的优势,并没有在短时间内成为支撑传统外贸崛起的“速效救心丸”,反而以“小批量、多批次”的鲜明特点,进一步压缩了传统外贸的交易规模。虽然这为跨境电商自身的发展和外贸形势的稳定注入了新的动力,但也使因国际市场需求萎缩本已难以为继的传统外贸雪上加霜。

二是支付机构真实性审核不到位。在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中,支付机构承担着真实性审核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支付机构对业务审核义务普遍履行不到位。一方面,由于跨境电商交易具有金额小、频率高的特点,且电子交易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多数情况下无逐笔对应的合同及发票信息,因而对电子商务跨境交易真实性的审核难度大大增加。如果存在构造交易或溢价付汇,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渠道将成为异常资金流出通道。另一方面,跨境电商的无纸化、虚拟化特征,导致支付机构业务审查难以落到实处。通过调研了解到,山东省大部分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结算的客户为小微企业或个人。支付机构为了扩大商户规模,对注册商户普遍缺乏严密的审核程序。以国际支付宝为例,对于注册企业或个人,只审核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即可通过,审核门槛低,也难以确保在线审核的准确性。

三是监测数据获取不全。从目前跨境电商货物流来看,跨境电商业务主要包括一般贸易、保税跨境电商业务进口以及跨境电商零散进口三种。除上述一般贸易数据可以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采集之外,其余两种跨境电商业务,由于海关、外汇局等均没有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全口径统计框架,缺少权威统计数据,因此均无法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获取。除此之外,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未针对跨境电商设置单独的交易编码,电子商务项下跨境收支分散在

阅读全部文章,请登录数字版阅读账户。 没有账户? 立即购买数字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