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支持再升级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15期

市场采购贸易是指以各类专业市场为载体,由境外采购商在市场集聚区内直接选购下单,并委托组货单位代理报关、报税,完成货物出口的一种贸易模式。作为贸易新业态之一,市场采购有别于一般贸易的主要特点有四:一是货物未离境,货权已由居民转移至非居民;二是“集中展销、集中采购”的模式改变了过去“一对一”的贸易方式,有效扩大了成交品类;三是出口与收汇方式不同,该模式下,外贸公司负责报关,是名义上的出口主体,境外采购商才是实质上的出口与收汇主体;四是监管方式不同,海关采取简化归类的方式为市场采购提供通关服务,并对每批次货值设定上限。

201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市场采购贸易的本质特点先后推出了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个体工商户远期结售汇业务等一系列试点政策,旨在疏导、拓宽市场采购经营主体的收汇通道、便利市场采购贸易货款回流。2014—2017年年底,义乌市场采购出口额分别为177.8亿美元、283.9亿美元、280.8亿美元、283.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52.33%,占义乌同期外贸出口比重逾八成,政策成效明显。

试点三年多来,市场采购贸易不断提质增效,在对接“一带一路”国家倡议、扩大有效进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市场需求不断涌现。同时,伴随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加快,市场采购“出口不收汇”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外汇局对市场采购贸易收汇缺乏全流程、体系化的监测统计框架问题,开始凸显。

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中暴露的问题

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推出后,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其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问题一:仍有一定比例的采购商无法开立外汇账户

2014年推行的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放开了个体工商户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的限制,使得个体工商户这一特定的境内市场采购商可以方便地通过结算账户办理贸易货款结汇,且不受年度结售汇总额的限制,基本疏通了采购商向商户支付货款及从境外回笼货款的双向资金通道。

但实际操作中,限于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对个人贸易者身份的认定,这项政策仅惠及通过工商注册的境内个人,不包括境外采购商、小微企业及部分从事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的自然人。义乌工商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义乌全市从事市场采购且具有收结汇需求的贸易商主体数量约为39.5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8.04万户,占全部市场采购商总数的74.65%;常驻义乌的境外采购商个人约1.3万名,占全部市场采购商总数的3.3%;其余外资外贸公司4368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2587家、外贸企业(内资)94910家。也就是说,仍有一定比例的采购商无法通过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收结汇。

问题二:市场采购收结汇效率仍有待提升

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出当年,银行通过简化收付汇单证审核流程,有效缩短了市场采购收结汇业务的办理时限。以单笔结汇50万美元业务进行测算,原先至少需要审核报关单、合同、发票等各种单证10张以上,平均每笔业务耗时约为10—15分钟,而简化流程后完成所有审核只需5分钟,服务效率得到较大提升,获得了商户的积极评价。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采购贸易出货量的不断增加,到2017年,市场采购出口额已达283.55亿元,占义乌地区同期出口总额的82.6%。迅速攀升的贸易量导致商户对货款结算的时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等市场采购贸易的“线上化”发展趋势,也倒逼银行结算效率再提升,线下单一的纸质审单模式也亟需变革。

问题三:联网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导致货物流数据不全

改革初期,外汇管理采集物流信息的主要思路是利用联网信息平台,查询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度)特定贸易主体市场采购贸易的出口数据,以及一定时期内某外贸公司代理商户报关出口的市场采购贸易的出口数据,将个人贸易资金流数据与对应代理企业货物流数据进行总量比对,计算物流与资金流的偏离度,进而对存在可疑和异常的个人进行核查。

然而,种种原因导致联网信息平台建设进展相对缓慢。如此前联网平台计划在组货装箱环节后由报关行进行报关,海关结关后,通过平台与海关的数据接口,将货物清单与报关单号进行一一对应。但报关行基于对税收等因素的考虑,在联网平台注册登记的积极性不高,即便登记填报,也多有错报和遗漏,给后续货物流资金采集造成很大困扰。

问题四:外汇资金流信息采集缺失

前期改革中,外汇管理对资金流数据的统计与监测思路为:从“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查询货物贸易项下居民个人结售汇汇总数据,从“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个人结算账户内的收支和结售汇数据。通过建立个人贸易收支时间序列库,结合个人贸易收支增长、个人贸易占比变化以及企业货物贸易总量匹配情况,总体评估辖内个人贸易是否存在异常变动情况。如有明显背离,外汇局将分项查验数据,分析形成原因,并开展进一步核查。

但在实践中,由于个人结算账户仅限个体工商户开立,进入结算账户的市场采购货款占比不足总量的一半,因此,账户系统内的收支总量并不能反映市场采购贸易的真实情况。此外,由于不同银行对个人贸易项下收付汇数据归类不同,其中归属“对公”项下的数据不进入“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中,也造成部分数据缺失。

问题五:市场采购出口收汇缺口问题依然难解

在外汇资金统计不全面、部分贸易商收结汇仍存在不便利等因素的共同制约下,2014年以来,义乌地区出口与收汇差额在总量上表现为单边走高的态势,由2014年的105.6亿美元扩大至2017年的211.3亿美元,累计增幅达90.63%。2017年,义乌地区出口收汇差额占浙江全省货物贸易总量差额的56.71%(见附图)。

snipaste_20180816_095347.jpg

政策支持再升级

针对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落地三年多来市场的新变化、新需求,外汇局浙江省分局按照“市场实需、数据说清、系统可靠、风险可控”的总原则,借助互联网+、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等载体,推出了进一步放宽结算账户开户资质、提升收结汇业务办理效率等外汇支持新措施,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就部分新的支持措施进行了试行,重点理清市场采购收汇数据、完善监管体系,还原市场采购贸易的本质。

通渠道

浙江省分局在义乌商贸城对来自境内外近50个国家与地区的逾300名市场采购交易商发放了调查问卷,重点调研资金结算的渠道与便利性问题。调研发现,在市场采购商所需支持的政策中,允许境外采购商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疏通其收结汇渠道位的诉求列第一。

2017年9月11日,义乌市政府出台了《市场采购贸易境外采购商备案规程(试行)》,允许境外采购商在完成公安、市场监督、商务、国安等部门事前审核后,可通过联网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完成身份认定。在此基础上,外汇局义乌市支局于当年10月选择了中国建设银行义乌分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义乌分行这两家贸易结算量较大的银行,开展了境外采购商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试点,以满足境外采购商的实际结算需求。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计266名境外采购商完成了备案登记,开立外汇结算账户89个,办理结汇业务108笔,结汇金额918万美元。

便结算

在义乌市场采购发展的当下,传统外贸公司逐渐转型发展成为集代理报关、报检、收汇等于一身的综合服务公司。如何有效地完成代理结算,提升外贸公司与商户间资金运用的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成为众多外贸公司向银行提出的另一需求。多方调研后,浙江省分局做了有益尝试。

一是创新提出了“外贸公司关联主-子账户”概念,支持银行、外贸公司、委托方三方在明确权

阅读全部文章,请登录数字版阅读账户。 没有账户? 立即购买数字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