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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引发的思考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15期

近年来,以从事进出口业务名义进行资金转移、骗逃税款等各类非法交易行为日益猖獗,对金融秩序带来了较大干扰。根据典型案例,提炼模型特征,细化甄别流程,及时进行经验分享和风险提示,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协助商业银行履行自律机制的指南,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中,某银行针对某贸易公司大额异常出口收汇业务,多部门协调联动,认真履行“展业三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密切跟踪资金来源和去向,深入分析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和交易存在的疑点,并及时将掌握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为发现和查处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

案例回放

2017年1月13日,X省O市某商业银行(以下简称A银行)在非现场检查时发现,2017年1月5日—1 月11日6天时间内,B公司在该行开立的外汇账户连续收到从香港汇入的资金,金额高达431万美元,入账后即进行结汇并通过网银将所得人民币全额转账给南部沿海Y省Q市、Y省P市等地的电子类公司,账户几乎不留余额。由于短期内资金收支金额较大、资金快进快出,并且交易对手比较集中,出于职业的敏感性,检查人员及时进行了汇报。A银行立即召集多个部门进行分析研究,明确分工,采取查看企业开户资料、调阅业务资料、上门调查、登录系统查询等手段,进一步开展跟踪调查。

根据B公司开户资料和上门核实情况,B公司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主要从事电子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件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租用的办公场所在一所老旧写字楼内,面积不足200平米。从B公司提供的合同、发票和报关单来看,上述收款均为出口手机收回的货款,境外汇款方为香港某公司。据A银行柜面人员反映,B公司对资金周转速度的要求特别高,一般在境外资金汇出后数小时即会来电询问资金是否到账,而在资金入账后,通常在入账当日就结成人民币,并随即汇划给Y省的数家公司或本地的电子类公司,收款方也比较固定。为厘清B公司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A银行通过“企查查”“天眼查”进行查询,并向异地兄弟行了解交易相关方的信息。经过反复筛查和对比,检查人员发现,境内几家上游企业的股东与B公司的股东多数为直系亲属关系,而且境外香港公司的股东也是B公司上游企业境内某公司的股东。显而易见,B公司及其上下游企业之间存在典型的关联关系。通过同时控制境内外多家公司的周转资金,虚构交易的特征逐渐清晰。

为进一步验证上述推断的合理性,A银行对该公司的历史交易进行了梳理:B公司从2015年成立到2017年1月份,出口规模呈爆发式增长,年出口量从最初的600多万美元骤增至近7000万美元,成立短短3年内,便在当地出口企业中跃居排名前30位。作为一家不知名的企业,在竞争激烈的手机行业能够如此“超常规”地发展,短期内实现大量的销售,交易的合理性无法解释。而且与B公司沟通中,企业对产品销售渠道及拓展手段讳莫如深,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透露任何信息,更加加深了业务人员的怀疑。鉴于以上明显存在的异常现象,A银行立即向当地人民银行和外汇局进行了报告,请求提供指导和支持,并终止了与B公司的业务关系。当地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利用所掌握的数据资源进一步进行分析,并与公安、税务等部门进行信息互换,初步认定B公司存在利用手机体积小、货值大、退税率高的特点,通过以旧充新、虚报价格、虚报数量等虚假报关方式获得出口数据,通过同类企业虚开发票,通过关联企业运作资金,来骗取国家高额出口退税的重大嫌疑。在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B公司出口业务量已大幅萎缩,2018年出口数据已下降为零,更加佐证了对B公司构造虚假贸易背景,从事违法活动判断的准确性。目前,监管部门对B公司的调查取证仍在进行中。

疑点追踪

针对上述案例,A银行认真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提出了以下在业务背景审核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值得其他商业银行借鉴:

关注点一:业务规模与企业经营能力不匹配。注册资本通常是企业实力的重要指标,而本案例中,作为一家年出口量近7000万美元的外贸公司,B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仅有100万元人民币。另外,根据多次走访获得的信息,B公司工作人员仅有6人,经营场所仅仅租借在一户旧写字楼内,进入该公司电梯均需要电子钥匙开启,外人进出很不方便,与正常企业开门迎客的通行做法不相吻合,显得过于低调和神秘。其在当地的一家上游关联公司,办公地点同样地处老住宅区,并且无经营仓储场所,具有空壳公司的明显特征。

关注点二:经营模式不合理。本案例中,X省O市不是电子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也无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而从B公司提供的交易合同看,其主要货源均来自Y省,其货运代理实际发生地也均为Y省。B公司将公司设在远离货源所在地的X省,无疑增加了经营成本,影响了运转效率,与正常企业就地经营的思路大相径庭,明显存在有意规避Y省监管的嫌疑。

关注点三:盈利模式不符常规。对正常企业而言,最看重的应当是拓展销售渠道。本案例中,通过与B公司的多次接触看,发现企业对手机的销路毫不担心,最关注的是资金的周转速度,似乎只要有充足的资金,手机量再大也不愁销售。同时,根据企业提供的合同和反馈的信息,B公司将内地手机发到香港后,根据各个国家语言的不同,对手机进行简单处理和包装后再转发到相关国家,每只手机的差价仅在10元上下,走的是“以量获利”和“薄利多销”的路线。但据业内人士测算,根据B公司的买卖差价,很难冲抵各项成本和费用,如果没有其他的收益来源,能够实现盈利难以想象。

关注点四:资金流存在明显闭环运转特征。本案例中,根据A银行多方核实和监管部门的信息,向B公司供货的多家境内公司和境外买方香港公司均存在明显的关联关系,除前述提及的同一人员身兼数家公司股东、多家公司股东为直系亲属外,通过香港政府公司注册信息查询平台发现,香港公司的中文名称与B公司名称匹配度极高,而且从网银交易的IP地址判断,境内多家公司网银转账均在境外进行操作。不难推断,整个境内外上下游企业之间资金的运作,是由专人在有计划地进行“调度”。

关注点五:经营的产品比较特殊。手机具有体积小,便于包装和运输、价格较高的特点。本案例中,B公司经营的手机涉及的品牌繁多,质量参差不齐,其在商品实际价值的核定上存在较大的“自主权”,相关机构难以鉴别货值的真实性。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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