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汇管理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17期

2016年9月9日,山东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成为第三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地区之一,对经营商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并相应简化了海关通关流程和手续。截至2018年5月,临沂市从事市场采购业务备案的经营主体共计1487家,市场采购贸易累计出口15.1亿美元,收汇2.27亿美元,出口收汇率达15%: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

试点存在的问题

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情况看,其在带动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关注的外汇管理问题。

一是收汇数据采集不准确。由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未设置单独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收支编码,该类方式收汇只能与其他业务一起统计在“121990-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无法对其进行准确区分,不便于管理部门进行事后核查。

二是难以对市场采购代理出口业务实施有效的监测核查。山东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的代理出口业务是其市场采购出口的主要方式,但由于代理出口业务具有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拼箱组货出口以及主体多元等特点,出口代理商将货物流与资金流一一进行匹配的难度较大,大多不愿代理收汇。此外,部分商户出于商业秘密及资金安全考虑,也倾向于自行收汇。出口、收汇主体的不一致,给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对代理出口业务资金流与物流数据的匹配及总量核查,带来了一定困难。

三是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监管功能不够成熟。在试点初期,该系统设计较为简单,存在代理企业录入收汇及差额原因等信息过于简单、只录入出口数据而没有录入收汇数据等问题,信息申报的质量有待提高。

四是跨部门联合监管有待优化。第一,“黑名单”制度有待各部门合作建立并完善。目前,在市场采购贸易过程中被外汇局列为B、C类的企业,以及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企业,尚未纳入到海关、税务等部门的“黑名单”中,威慑力较小。第二,日常协查工作机制有待建立并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涉及多个监管部门,日常监测发现的异常情

阅读全部文章,请登录数字版阅读账户。 没有账户? 立即购买数字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