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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应用解析

来源:《中国外汇》2018年第20期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项目融资问题能否顺利解决,成为项目能否落地的关键一环。面对这样的情况,出口卖方信贷融资业务再次成为国际工程企业关注的焦点。相较于出口买方信贷融资,出口卖方信贷融资可以使企业更快地获得项目,提前实现融资关闭。但缺点是项目收款期较长,收汇受当期汇率波动的影响较大,存在收汇风险和汇率风险。针对出口卖方信贷融资还款期限长的问题,企业可以通过与融资银行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卖断业务,将建设期的应收账款卖断给银行,从而获得融资,以解决项目建设期现金流紧张的问题。目前,许多国际工程企业都开展了应收账款卖断业务。

多数企业在通过应收账款卖断业务解决了项目融资问题之后,可能因业绩考核已经尘埃落定,加之又将精力集中于项目建设,很少会考虑对出口卖方信贷融资再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其实,此时若能将原本的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升级为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就可使企业获得更多的风险保障。

何谓再融资保险

目前,中信保针对国内企业的中长期出口信贷产品提供了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及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其目的在于支持本国银行为本国出口商、外国进口商提供贷款,以满足外国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工程款的需求。通常情况下,在卖方信贷融资中,企业需要投保中信保的出口卖方信贷保险(下称“卖贷保险”),以覆盖建设期和还款期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鉴于卖贷保险的赔偿比例较出口买方信贷保险要低,且保单中的除外责任也较多,为了更好地管控风险,企业可以将卖贷融资买贷化,即实现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所谓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下称“再融资保险”),是在金融机构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承包商)商务合同项下的中长期应收款后,中信保向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保障金融机构资金安全的保险产品(结构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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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A公司开发的老挝M项目为例。该项目合同金额为1.5亿美元,投保金额为1.8亿美元,预付款比例为15%,融资比例为85%,业主为老挝的国有公司N,担保人为老挝财政部。该项目为卖贷融资项目。项目在拿到最终验收证书(Final Acceptance Certificate,FAC)之后实现了应收账款无追索卖断,当年成功实现了会计出表。随后,该项目实施了卖贷保险转再融资保险,从而进一步缩小了项目的风险敞口。

下文将通过对比卖贷保险和再融资保险这两种保险业务,并结合买贷保险的特点,进一步说明卖贷保险转为再融资保险所具有的优势。

再融资保险四大优势

除外责任大大减少

由于卖贷保险与再融资保险的被保险人不同——前者是企业,后者是融资银行,项目所处的阶段也不同——前者尚未获得预验收证书(Pre-Acceptance Certificate,PAC)或FAC,后者已经获得,因此,两者保险的除外责任有较大差别(见表1):再融资保险的除外责任仅有3条,范围较卖贷保险大大减少,基本等同于买贷保险,从而可实现卖贷融资的买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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