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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回望

来源:《中国外汇》2019年第1期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这一年中,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持续推进:进一步提升了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稳步开展自贸区、自由贸易港等外汇管理改革开放试点,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一系列成就的取得,为改革开放40周年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这一年,我国经济发展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经常账户收支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外部经济更加平衡。

再启QDII 额度审批

时隔36个月之后, 2018年4月11日,外汇局宣布再启 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额度审批。之后,先是4月末QDII投资额度增加至983.33亿美元,在原本899.93亿美元的基础上,新增了83.4亿美元;之后经过数次扩容,外汇局官方数据显示,截至11月29日,QDII投资额度为1032.33亿美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我国外汇领域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事件,可以进一步满足我国居民财富配置的多元需求。                                                          

对于本次启动的QDII额度审批,外汇局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宏观审慎管理思路,遵循市场化原则,针对不同行业资产管理的特点,按机构类型(分为保险类、证券基金类、银行信托类)、QDII机构管理的资产规模、内控合规的监管评价,以及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先到先得)等,制定了公开透明公正的配置机制,以更好地满足境内市场主体跨境资产配置的需求,落实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提出的扩大开放的要求。

开放是双向的,不仅有“请进来”,还有“走出去”。招商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谢亚轩表示,推进QDII制度改革,打响了博鳌亚洲论坛后在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的第一枪。谢亚轩认为,由于QDII涉及资本流出,此次外汇局的做法,可以认为是我国外汇管理政策全面回归中性,外汇流动形势和国际收支形势全面正常化的标志性举动。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推动QDII业务实施的各项工作,不仅响应了国家提出的扩大开放的要求,是金融领域一系列开放举措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有利于跨境资本的均衡流动,平衡外汇收支。从微观层面看,充足的QDII额度,一方面可满足境内居民不断增长的境外投资要求,帮助投资者通过合法、专业的途径来进行境外市场投资;另一方面,也为专业机构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有利于其发展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自身的国际实力。

QDII改革使境内个人的境外投资更加便利,提高了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度。但在推进改革、放开额度的同时,也要注重防范风险,加强对资金流出方面的管理,建立长期的、市场化的监测预警机制。对于国内投资者来说,伴随投资渠道的拓宽,投资风险也会随之加大。海外市场环境复杂,交易规则和税收、法律制度不同于国内市场,投资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理性进行投资。

大幅松绑QFII政策

2018年6月12日,外汇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同日,央行会同外汇局发布《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证券投资的相关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

此次新政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取消了QFII资金汇出20%的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二是取消了QFII、RQFII本金锁定期的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三是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

在新规实施后,QFII、RQFII资金进出得到了大幅松绑。

起步于2002年的QFII制度,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标志性事件之一。16年来,经历过数次放宽投资范围和额度,QFII从无到有,并逐步发展壮大。

过去对QFII每月资金汇出、QFII和RQFII本金锁定期的限制要求,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防止因资金集中大规模流出而对外汇市场产生冲击。但自汇改之后,人币汇率稳定性大大提高,抗风险的能力也日益增强。

此外,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QFII和RQFII投资体量不断增大。截至2018年5月底,累计有287家QFII机构合计获得994.59亿美元、196家RQFII机构合计获得6158.52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额度。QFII总额度已经达到1500亿美元左右,RQFII总试点规模达到19400亿元人民币左右。不断发展的投资体量也需要进一步松绑相关限制。

此外,2014年至2017年期间,沪股通、深股通、债券通陆续开通,QFII和RQFII通道不再是外资投资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唯一选择,互联互通渠道以其投资低门槛、结算灵活、汇入汇出无限制等特点,迅速成为外资投资中国内地的主要渠道。而自2018年5月1日起,沪港通、深港通每日额度扩大四倍,又进一步提高了其竞争力。在此背景下,取消对QFII和RQFII的多项限制,有利于QFII和RQFII和沪股通、深股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丰富海外投资者进入A 股市场的途径和渠道。

中银国际研究报告认为,此次有关QFII和RQFII政策的改革,顺应了时代背景,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 QFII、RQFII通道和互联互通间的差异性。这对于QFII改革进程来说,也是一个新起点。

事实上,在今年多项政策推动下,国内的QFII、RQFII机构也在不断增多。Wind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13日,QFII机构已达316家,合计额度达1005.57亿美元;RQFII机构达245家,合计额度达6426.72亿元。

总体上来说,松绑QFII和RQFII的诸多限制,增加了资本流动的自由度,提高了境外资金投资A股市场的便利度和积极性,也提升了海外投资者对 A 股市场的信心。

规范银行卡境外提现

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正式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二是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三是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四是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的管理。

目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便利化支付工具,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同时,为满足个人境外小额现金支付需求,同时防范洗钱犯罪风险,自2003年以来,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实施额度管理,至2017年年底,每卡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在非现金支付日益普及和便利的情况下,境内个人在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正常。国际监管经验也表明,大额现金交易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因此,全球普遍加强了对大额现金的管理。近几年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及其他监管部门在反洗钱、账户分类、银行展业、外汇检查等领域持续从严管理,防控银行卡成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渠道。此次发布《通知》,是“三反”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的必要举措,可进一步防范银行卡在提取现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管理,不影响个人正常交易。一是不影响个人境外正常提取现金。据统计,2016年81%的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低于3万元人民币。此次规定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在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现金需求的同时,可以有效抑制少数违法违规人员大额提取现金。二是不影响个人在境外的持卡消费。新规主要是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支出,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支付。

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个人便利化额度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此举并不会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同时,为防范部分持卡人恶意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个人,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外汇局对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明细信息的查询有严格的保密规定,任何信息的使用都将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并要求各发卡金融机构妥善保管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的信息。

外汇局同时提示,个人在境外提取现金应注意保障自身权益。一是合理规划用汇需求,减少携带和使用大额现金,避免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受类似抢劫等不法侵害。二是注意用卡安全和信息保护,避免银行卡被他人盗用,影响正常交易。三是依法合规使用银行卡,不借用他人银行卡规避额度管理,也不向他人出借银行卡,避免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联合打击网络炒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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