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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辱使命的中国外汇人

来源:《中国外汇》2019年第7期

从1979年3月13日分设外汇管理总局,到1989年升格为副部级的央行代管国务院直属局,外汇局成立至今已走过四十年。自此,中国有了一个特殊群体“外汇人”——一支专门做外汇管理的政府工作人员队伍。他们自外汇局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推进中国外汇管理与改革的历史重任。四十年风雨历程,中国外汇人不辱使命!

外汇人是敢想敢做的改革急先锋。从打破外汇统收统支,实行外汇留成与上缴,到在此基础上发展起外汇调剂业务,建立外汇调剂中心和外汇调剂市场,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并存的外汇管理双轨制得以确立和完善。1994年年初,实现了汇率并轨,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同时取消了外汇留成与上缴,引入银行结售汇制度,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的可兑换。1996年下半年,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取消了经常项目汇兑的全部限制,并于年底宣布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的完全可兑换,使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先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惯例接轨。2001年之后,推动规范边贸本币计价结算,逐步取消强制结汇要求;简化国内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引进QFII、QDII等,有管理地开放资本市场;设计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探索拓宽外汇储备用途,不断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方便人民币跨境流通使用,用储备来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与此同时,配合汇率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外汇市场,不断满足市场主体实需背景的汇率风险管理需要。

外汇人是能文能武的国门守护者。保持国际收支平衡、防范资本流动冲击是外汇管理的职责所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是外汇管理的永恒主题。上世纪90年代推出的出口收汇与进口付汇核销制度,在外汇短缺时期防止了外汇流失;而近年来,顺应外汇管理职能转变,取消贸易收付汇逐笔核销和服务贸易的事前审批,贸易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以登记为核心完善外债、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企业和跨境证券投资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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