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警惕国际贸易欺诈

来源:《中国外汇》2019年第10期

近年来,国际贸易总体形势下行,逆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所面临的风险愈发严峻。在诸多风险中,贸易欺诈尤其值得警惕。特别是中国出口企业大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谈判话语权弱,风险控制意识也不强,往往容易让欺诈者得逞。本文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企业识破骗局,防范国际贸易欺诈提供借鉴。

欺诈案例分析

类型一:冒名下单

每个行业都会有国际知名的大企业。这些企业采购渠道固定,很少直接参加展会。对于国内中小出口企业而言,这些知名企业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中情人”。正因为如此,面对“梦中情人”抛来的橄榄枝,企业往往容易失去基本的判断力,将自身置于风险之中。

某出口企业J主营农药,机缘巧合接触到了一位来自肯尼亚知名企业O的采购人员,该采购人员直言欲采购30万美元的货物。作为国际知名企业,O每年的销售量惊人,付款口碑良好,且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申请了信用限额(某买方/开证行在特定支付条件下可承担保险责任的额度,一般由买方/开证行自身资质决定)并得到了足额批复。鉴此,J认为该笔交易风险完全可控,随即签署了合同。此时,O采购人员提出货物实际用于乌干达地区的分销,所以希望将货物直接发往乌干达。由于这一做法在国际贸易中较为常见(集团统一采购后直接将货物运至各个有需求的分支可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因此J表示同意。生产完毕后,J如约发货至乌干达,然后静待账期结束后收取货款。

然而到了应付款日,买方却失联了,J立即向中国信保报损。中国信保向O询问债权,可出人意料的是,O公司直接否认了该笔贸易,表示从未在乌干达提取相应货物;对于J提供的所谓联系人,O公司也表示并无该员工。J此时才恍然大悟:是有人冒用O的名号下单。根据后续追踪,J的货物在乌干达被提走后即不见踪影。由于非洲地区大部分国家法制不完善,治安较为混乱,最终也未能找到任何线索。J只能承担货物损失。

在此案件中,出口方J和企业O或多或少都有一定责任,但站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都会更加强调对方的疏漏。而大家都在一个行业内生存,通过展会等各种交流渠道口耳相传,对双方的声誉都产生了非常负面的影响。

防范此类欺诈的最好措施,就是在交易中采用正规化的沟通方式。本案例中,后续查勘发现,假采购员提供的用于联络的邮箱,没有O公司邮箱的后缀,而但凡大型集团、公司,其业务员、采购员一定使用本公司邮箱后缀。如果J企业在交易中按照正规的沟通方式登录O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假采购员自然会露出马脚。

类型二:邮箱诈骗

实际贸易中还有另一种情况:双方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被人狸猫换太子,真买方悄然变成了假买方。此类诈骗的突破口,就是当前主流的沟通媒介——邮箱。

某食品出口企业N经老客户介绍,认识了美国一家客户H。 2018年年初,双方第一次交易,H在应付款日到达后如约付款。随后,双方扩大合作规模,通过邮件进行沟通。N按照买方意愿制作了订单,H收到出口企业发来的订单,发现收款信息有了变更,改为了香港某公司。考虑到N可能在香港也开设了账户,H便没有多问,在订单上签字同意并回传,N也正常接单生产。

然而到了应付款日,出口企业N迟迟未收到货款,发送邮件也没有回应,于是拨打买方电话询问。不料买方声称早已将款项打到了香港xxx账户上,N立刻表示从未要求更改账户。双方对账后发现,从某个时点起,往来的邮件都发送到与对方邮箱地址极为相似的邮箱中去了。原来,不知通过什么途径,诈骗者得知了本次贸易的信息和买卖双方的邮箱,于是分别注册了极为相似的两个邮箱地址(其中之一真实邮箱为**y**@***.com,诈骗者伪造的为***yy**@***.com)进行双向互动, N和H的邮件实际上都是诈骗者从中接发的。待时机成熟后,诈骗者修改了订单上的银行账户信息,成功卷走货款。由于银行对客户隐私具有保密义务,因此难以得到诈骗者信息,况且时隔多日,货款早就被转移,这让货款的追讨举步维艰。

在此案件中,出口企业N认为买方H盲目打款,难辞其咎,应当将货款再付一遍;而H认为,N同样没发现邮箱中的骗局,所以一样有过错,拒绝重新付款。牵线搭桥的老客户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阅读全部文章,请登录数字版阅读账户。 没有账户? 立即购买数字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