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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化十年纪

来源:《中国外汇》2019年第12期

2009年7月6日,人民币正式跨出国门,由此掀开中国金融和贸易史上的重要一页。由那时至今,人民币国际化已走过了十年历程。尽管目前全球激荡与分化愈演愈烈,如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德、英、法面临困境,不少新兴经济体遭遇货币贬值危机,人民币汇率也跌宕起伏等,但人民币国际化步伐依然坚定,仍在风雨兼程、砥砺前行。

人民币国际化的现状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量增长10倍有余

据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数据报告,2018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为5.11万亿元,同比增长17.2%,占同期对外贸易总额的16.75%;而2010年,同口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仅为5063亿元,约占同期对外贸易总额的2.5%。也就是说,10年增长了10倍有余。

人民币跨境清算与支付节节攀升

自2009年7月以来,我国央行已与30多个国家或地区央行或货币当局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金额超过3万亿元人民币。这为人民币跨境清算积累了足够的能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8》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在境外设立和授权的人民币清算银行已覆盖东南亚、欧洲、美洲、大洋州和非洲等23个国家和地区,接受人民币账户开立1126家,清算量超过285.6万亿元。

根据SWIFT人民币跟踪报告的数据分析,2018年1月,人民币重回全球第五大支付货币地位后,在国际支付货币中的份额达到1.66%;此后,则继续保持上升态势,至2018年12月达到2.07%,2019年1月达2.15%,为2016年1月以来的最高值。相较之下,2010年人民币国际支付份额仅为0.24%。

人民币向着世界储备货币稳步迈进

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进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它标志着人民币正式迈入世界储备货币的行列。目前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把人民币纳入其外汇储备篮子中。根据IMF发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各经济体央行持有的外汇储备中,人民币资产占比升至1.89%,创自2016年10月IMF报告人民币储备资产以来的最高水平。

我国资本市场受到国际指数青睐

人民币的资本市场自2011年开放后,逐步深入、渐入佳境。

从债券市场的发展看:一是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境外投资者从中国香港地区扩大到所有国家和地区,投资机构也从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等三类机构,扩展至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二是对投资资金的限制日趋宽松,从设定比例到完全放开,再到2017年“债券通”开启、熊猫债发行,人民币债券市场双通道交投活跃。根据人民银行2019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截至2019年3月末,共有1443家境外机构进入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持债总面额1.77万亿元,同比增长 31%。

从股票市场的发展看:一是RQFII额度持续增加。数据显示,2019年前4个月外汇局共批准12家RQFII投资额度总计240亿美元,已超过2018年全年批准总额度的一半。二是2018年5月起,“沪港通”“深港通”每日的额度扩大四倍,且“沪伦通”的推出也进入倒计时。根据人民银行2019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截至2019年3月末,香港投资者通过“沪股通”和“深股通”持有的内地股票市值达10330亿元,同比增长80%;境外主体持有境内人民币金融资产(股票、债券、贷款以及存款等)5.4万亿元,同比增长19%。

不断深入开放且与国际市场日趋融合的我国资本市场,也受到了国际指数的青睐。2018年9月27日,富时宣布,将中国A股纳入富时新兴市场指数和富时环球指数;2019年4月1日,彭博正式开始将人民币计价的中国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BBGA)。2019年5月起,中国A股在MSCI全球基准指数中的纳入因子将由5%逐步提高至 20%。

人民币产品国际输出精彩纷呈

十年间,离岸市场上,以人民币计价交易的金融产品,既有传统的存贷款、债券、股票、基金等产品,又有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产品。上海金属交易所推出全球第一个以人民币标识、交易、结算、交割的黄金集中定价交易机制,为国际投资者使用离岸人民币自由参与上金所所有产品的交易提供了便利。2018年,我国又推出了面向国际投资者以人民币计价的原油期货,并在铁矿石等商品期货中引入了境外交易者。

人民币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下称CIPS〔二期〕),在2018年3月26日成功试运行的基础上,已于同年5月2日全面投产。其使用率、分布范围和功能应用等均有长足进步。截至2018年5月,CIPS(二期)参与者范围已覆盖全球6大洲,87个国家和地区;实际业务发生覆盖全球150个国家和地区,2381家法人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2018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2018年CIPS(二期)处理业务144.24万笔,金额26.45万亿元,比2017年分别增长了14.57%和81.71%。

CIPS(二期)在功能应用方面实现了六大提升:一是混合采用实时全额结算与定时净额结算;二是支持多种结算方式的业务形态;三是运行时间为5×24小时+4小时,可覆盖全球各时区的金融市场;四是引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类直接参与者;五是增加了报文类型和可扩展性,优化了报文字段定义;六是实现了系统备份的实时数据复制。

存在的问题

“路漫漫其修远兮”,人民币国际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我们不断探索。

一是人民币使用率亟待提高。人民币在国际支付、全球外汇交易量、国际储备的份额均低于2%,这与我国目前的经济体量(GDP占全球GDP总量的15%以上,进出口占全球进出口总额的11%以上,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超过30%)极不匹配。因此,人民币的使用率亟待提高。然而,在目前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反全球化论调甚嚣尘上、各种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加的情况下,要推动人民币的国际使用会面临诸多挑战。这就需要各市场主体排除万难、协同努力,力求取得新的突破,实现新的发展。

二是金融服务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需要提升。人民币跨出国门后,其金融服务不仅要面向境内,还要面向境外。而境外市场环境复杂,各个国家、地区的监管规则大不相同。人民币要走出国门、融入世界,需要以全球的视角加以推进,包括思维方式、操作行为,都要力求与世界接轨。长期以来,人民币一直服务于境内市场主体,由此形成的思维惯性,对拓展人民币境外市场业务是巨大的挑战,进而导致了在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方面与西方先进银行的差距。这有金融企业或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体制的问题,需要在管理理念与方式上与时俱进。

三是监管的一致性与同步性有待加强。2018年年初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银发〔2018〕3号),再次强调外币能做的,人民币不仅能做,而且做起来更便利。该通知明确,对经常项下的收益类,含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等,其他经常性转移项下,如无偿捐赠、赡养费等的跨境收支,均实施便利化操作;同时,允许直接投资账户在异地开立,且可按照需要开立多个等。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仍存在个别外币业务叙做的范围大于人民币的情况。这将直接关系到政策能否切实落地应用,并会影响市场各方对人民币使用的选择。

发展建议

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扩大,中国经济已融入全球化进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需求越来越大,迫切需要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提供服务。而人民币国际化则意味着人民币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国际输出,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对于中资金融机构而言,如何参与国际竞争,更好地适应复杂的国际环境,提升人民币对全球市场的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是不可回避的挑战。就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更新观念。在当今时代,国际业务已不再局限于外币了,人民币已经成为国际业务的币种了。人民币业务,正在由境内市场向境外市场进发:经常项下的人民币业务可以全部向境外市场拓展,资本项下的,政策开放的也可以向境外市场发展。另一方面,境内的人民币金融市场也在不断地向境外开放。随着这种双向开放的不断深化,擅长人民币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用人民币就可以向境外输出金融服务。这就需要境内金融机构要树立人民币国际化经营的理念,有选择地进行人民币资产的全球布局和运营。而人民币国际化,则促使这种运作成为可能。根据资产风险管理原理,一国银行资产的国际化,可以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任何经济都难免出现周期性波动,跨国经营则是分散周期性风险的重要途径,可以使银行的经营更加稳健。从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需要看,人民币资产的全球布局还可促使其资产结构实现最优化组合,大大增强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根据市场环境分析,人民币在全球低利率环境中收益相对较高,因此,随着对人民币接受程度的逐步提高,境外居民持有人民币的动机将从过去持有人民币享受升值收益,向更多领域拓展。这些都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向全球输出人民币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机会。

二是调整机制或方式。从现有的业务与管理组织架构看,国际业务仍以在境外市场向境内市场上的外向型企业提供外币业务为主,因此,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开拓也大都落在国际业务部门。这导致了国际业务人员对人民币金融产品与服务知之有限,而人民币业务人员则仍停留在所习惯的境内市场的拓展上,从而使跨境人民币业务在产品设计与开拓方面遇到了二套架构、两层皮的尴尬局面,业务操作流程也特别冗长。这需要从新思考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流程,对现有的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和方式进行相应的梳理与调整。建议对本外币产品与人员等资源进行综合统筹,在业务管理、风控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朝着本外币一体化的方向调整,提升金融综合服务能力与水平,跟上人民币国际化发展的步伐,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尤其是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

三是要与监管保持沟通与协同。在目前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的阶段,出现监管交叉或过度管理在所难免。人民币是主权货币,因此人民币外债和外币外债有着本质的不同,如外币外债有货币错配和期限错配的风险,而人民币外债则少了货币错配的风险。鉴此,监管方面应建立常效沟通机制,保证政策管理的同一性,至少外币能做的,也允许人民币做。作为金融机构,则要兼顾不同币种业务监管的不同特点,以及境外当地的监管环境和要求,在拓展跨境人民币新业务、新产品时,以全新的视角、务实的理念,正确理解监管要求的差异性,以积极进取的态度,保持与监管部门的日常沟通,探索人民币业务发展的新渠道,开创人民币业务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系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