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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与展望

来源:《中国外汇》2019年第20期

为持续推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China Interbank Bond Market,以下简称“CIBM”)的对外开放,自2005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不断推出支持境外投资者参与的法规制度,形成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有序参与CIBM的良好局面。当前,境外机构参与CIBM的比例不断提高,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但在这一过程中也暴露出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机制不完善、市场流动性不足以及信用评级可靠性差等诸多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当从制度设计、信用评级体系完善和风险防控等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入手,有序、稳妥地推进债券市场的开放与健康发展。

CIBM持续对外开放,境外机构参与度不断提升

CIBM经历了20多年的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显著扩张,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为持续推动CIBM对外开放、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央行不断颁布政策引导境外机构有序参与CIBM,满足了境外人民币回流投资和境外机构增持人民币资产的需求。

央行持续出台支持政策,CIBM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大

回顾境外机构参与CIBM的发展过程,可以发现,CIBM面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的过程是审慎、渐进的,机构范围从小变大,投资者准入流程从复杂到简化,投资额度从限定到取消审批,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境外机构参与境内市场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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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0年:对境外投资者开放的起步阶段。该阶段,三类投资者率先进入CIBM。2005年5月,泛亚债券指数基金经央行批准,成为首个在CIBM进行投资的外国机构,开创了境外机构进入我国CIBM的先河。2010年,央行发布了《关于境外人民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CIBM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外国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人民币结算银行和跨境人民币结算参与行等三类机构,试点参与CIBM债券交易。

2010—2014年:面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的稳步发展阶段。该阶段,RQFII与QFII先后加入CIBM。2011年12月,RQFII制度正式开始试点运行,首批试点共计200亿元人民币境内证券投资额度。2013年,央行会同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颁布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赋予了RQFII投资者进入CIBM的资格;同年,央行又印发了《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CIBM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QFII在获批额度内进入CIBM。自此,RQFII和QFII投资者先后进入了CIBM,开启了CIBM对外开放的新纪元。

2015年至现在:面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的广泛开放阶段。该阶段,中长期投资者相继有序参与CIBM。2015年6月,央行批准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银行扩大投资范围,允许其开展债券回购、利率互换、债券远期等。2016年2月,央行发布公告,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并简化管理流程,引入保险等中长期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者按照公告参与CIBM没有投资额度的限制,只需在入市时报备计划投资的额度。2017年6月,央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中国香港及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投资于内地CIBM。

2018年,随着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也随之加速,一系列开放举措相继推出,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的有关制度安排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在税收优惠方面,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进入渠道方面,央行批准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彭博开展合作,支持境外投资者通过彭博终端与外汇交易中心系统的连接,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此外,交易过程也更加便捷,在直接入市和“债券通”下全面实现了券款对付(DVP)结算。

随着2019年4月1日彭博将中国的债券市场纳入彭博综合债券指数,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总量已达到1.8万亿元。为了方便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市场发行熊猫债和境外投资者投资交易中国的债券,我国还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政策安排,包括投资渠道、税收、会计制度、资金汇兑、风险对冲等。

境外投资者结构日趋丰富,市场参与度日渐提高

自2010年三类机构获批进入CIBM以来,境外投资者数量迅速增加,投资者类型日益丰富,其债券持有量也高速增长。2013年,QFII和RQFII获批进入CIBM,使当年CIBM境外投资者数量增至138家,持有各类债券近5000亿元。2015年后,CIBM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逐步扩展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CIBM境外机构投资者数量遂从2014年年末的211家增至2018年8月的382家,持有的债券余额也从2014年年末的5491亿元增至2018年8月的16082亿元,占全市场总量的比例从1.89%增长至2018年8月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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