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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管账户在跨境股权交易中的运用

来源:《中国外汇》2019年第21期

随着外汇管理的简政放权,企业对跨境股权转让交易业务需求逐渐增多。由此带来的一个问题是如何解决股权跨境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本文对此提出了在节约交易成本前提下的解决方案。

跨境共管账户

通过开立跨境共管账户,可有效解决股权跨境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

股权受让方在境内银行开立账户并将股权交易对价款存入账户,该账户同时接受股权转让方监管,即账户共同监管。在交易完成之前,资金仍处于受让方银行账户,虽不能自由支取,但毕竟交易资金仍在自身银行账户内,所以不用担心股权对价款支付后,股权转让方不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而股权转让方可以管控这笔资金用于定向股权交易而不被挪作他用,因而可安心地办理跨境股权转让手续。

跨境共管账户的最大价值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相对于其他解决交易双方信任问题的方案,跨境共管账户手续简便,办理效率较高,交易资金流向全程可视,是一种成本比较经济的增信手段;二是股权交易双方对于共管账户均具有约束力,既能够监管受让方资金定向用于支付股权交易对价,做到专款专用,也能够避免股权转让方不办理股权过户手续,防止资金交易风险;三是共管账户提供了股权受让方资金实力和交易诚意的证明,减少了银行开具保函或资金证明的成本支出。相比于国内监管账户需要借助银行第三方监管的要求,跨境共管账户仅需要交易双方签署账户共管协议,在银行开户时,预留双方公司法人印鉴,资金划转时需经过交易双方签章确认即可,因而可有效节约银行监管费用支出及避免银行繁琐的业务审核流程。

应用场景

跨境股权交易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中转外,即中方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外方股东,二是外转中,即外方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中方股东。不同类型股权交易需开立的共管账户性质不同。

应用场景一:中方股权转外方

A公司是一家境内中资企业。由于其经营发展良好,境外投资人B拟向A公司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获得A公司10%的股权。按照外商投资手续,A公司需要前往所在地商务委和工商局变更公司股权信息,在银行办理外商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并开立境内资产变现账户,才能接收境外投资人的投资款。A公司担心这一系列变更手续完成后,境外投资人不付款或者延迟付款,造成自身损失。境外投资人B作为股权受让方,承担着向境内A公司的付款责任,但根据国内外汇管理的要求,境外投资人对A公司的付款必须在A公司完成股权变更之后。

这时,A公司为了保证自身权益,可要求境外投资人B在国内指定银行开立离岸NRA/OSA/FTN账户。该账户以境外投资人B的身份开立,同时加入A公司的公司印鉴,接受A公司的监管,从而形成共管;或者委托境内开户行进行监管。股权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在股权交割未完成之前,账户内资金不得随意支取。有了这一约定,A公司就可以安心地变更股权,境外投资人B也不用担心资金损失的风险,从而解决了股权交易双方的互信问题。此外,该交易也可以A公司名义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境外投资人B可将交易资金汇入保证金账户,若交易失败,该笔资金也可原路退回境外投资人。其缺点是,将该笔资金汇入境内A公司账户,对某些境外投资人来说,不容易获得认可。

应用场景二:外方股权转中方

M公司是一家国内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发展需要,拟向境内X公司转让30%的股权。按照外商投资手续,M公司需前往所在地商务委和工商局变更公司股权信息,在银行办理外商投资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向M公司境外股东支付股权对价款。M公司境外股东担心这一系列变更手续完成后,境内X公司不付款或者延迟付款,造成自身损失。境内X公司作为股权受让方,承担着向M公司境外股东的付款责任,但根据国内外汇管理要求,X公司对M公司境外股东的付款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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