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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虚假外资企业的“包装外衣”

来源:《中国外汇》2019年第23期

虚假外资企业又称“包装企业”,往往以完成外汇进资任务为目的,虚设一外资企业,从境外调集大额资金汇入后再以虚假的用途结汇并多次划转,以绕过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视线。这不仅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隐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

“包装企业”的主要特点

内资企业包装成外资企业,资本金快速结汇支付后再迅速转内资。这类“包装企业”的特点是有真实的经营场所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但由于运营资金系由境内实际控制人所出,造成真实运营资金与境外名义汇入资本金性质相悖。这类“包装企业”的外汇资本金每每以各种虚假用途在银行办理结汇支付,然后流向名义境外股东在境内设立的子公司,或者经过多次划转最后假借贸易款项、利润分成、资本投资或退回,乃至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汇回境外。其资本金结汇呈现出大额、高频的特点,提交的发票等结汇凭证齐全,并能通过税务部门的联网查询,隐蔽性较强。在资本金全额结汇后,会立刻申请办理转内资和注销外汇登记,从外汇登记到转内资注销,间隔大多不超过1年,但中方并未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

“三无”企业包装成外资企业,资本金快速结汇支付后迅速注销。这类 “包装企业”成立之后,在办理外汇资本金进资和结汇业务支付过程中,呈现“进资金额相似并迅速、进资后立即结汇支付、结汇支付用途单一、进资结汇支付具有周期性”等特点。一般在首笔资本金到账之后,会立即以购原材料或支付厂房租金等名义快速结汇并划转,之后在很短的时间办理第二笔资本金进资,金额相似甚至相同,并再次立即结汇划转,且两笔进资结汇支付的周期往往在五个工作日左右。“包装企业”利用这种类似于“蚂蚁搬家”的进资结汇支付方式,可在短期内迅速完成缴齐注册资本的过程。从单笔结汇支付金额看,每笔大都不超过50万美元,但累计金额却能达到一定的规模,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核查并处理这类“包装企业”时,发现其没有真实的经营场所,整个结汇支付用途均为虚构,但提交的发票却是由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真实发票。因此,如果仅仅按照当前政策规定的审核要求,银行很难在办理结汇支付时就发现其本来面目。当要对这类企业做出处罚决定时,却被告知企业已在工商登记注销或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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