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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融资发力实体经济

来源:《中国外汇》2020年第2期

随着更多支持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措施政策的出台,跨境融资灌溉实体经济的渠道变得更加顺畅。银行应抓住市场发展的契机,不断丰富跨境融资模式,实现银企双赢。

降低融资成本

由于境外外币融资利率长期低于境内,银行多采用由境内银行担保,通过境外银行或境内银行离岸部向境内企业发放外债,即内保直贷模式(银行担保+借入外债+结汇使用+汇率锁定),以此替代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这既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合理规避汇率风险,同时也能节约境内银行表内信贷规模,增加跨境结算量,提升中间业务收入。但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相比,内保直贷办理手续较复杂,境内银行需核定融资性保函及衍生品授信额度,其境外分行还需核定贷款授信额度。

2019年10月,外汇局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对非银行债务人,取消了需到属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管理的要求,即可直接在银行办理注销登记;还开启了取消外债借入逐笔外汇登记要求的试点,试点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可在两倍净资产额度内一次性登记外债额度。这大幅提升了备案环节的业务办理效率,有助于银行通过提供多种业务模式,切实提高实体企业借入外债的便利。

模式一:境内外联动模式。对于拥有境外行的境内银行而言,选择系统内境外行作为借入外债的融资行有以下便利:行内授信标准统一;境外行可委托境内行办理实地尽调、合同面签等工作;多数境外行可提供中英文对照的贷款合同,方便境内企业法审和备案;部分银行的境内外分行可联动双计利润,即境内行推荐给境外行发放融资项目的利润可计在境内行,从而有效降低整体融资成本。

模式二:境内银行离岸部发放外债模式。目前国内有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和浦发银行等四家银行获批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离岸部为境内银行机构,具备以下优势:审批偏好和适用政策法规与境内银行趋同,审批效率较高;签署中文合同,合同适用境内法;中资行离岸部仍为境内机构,无需额外缴纳非居民利息所得税。

模式三:跨境风险参与模式。境外行向境内企业提供外债贷款,同时境内行(风险参与行)接受风险参与邀请,承担境外行(风险出让行)的风险。如境内企业到期不还款,境内行按照其风险参与比例向境外行支付债权款项。该模式项下,境内行无需额外审批融资性保函额度,直接占用企业流贷额度即可办理,大幅提高了授信审批效率。另外,也有部分境内行先向境内企业发放贷款,然后邀请境外行(风险参与行)对存量贷款进行风险参与,境外行(风险参与行)对境内企业发放外债贷款用于归还尚未到期的境内行贷款,外债贷款到期后,境内企业直接向境外行(风险参与行)还款。该模式可满足境内企业提款效率要求,但需要境内行在邀请境外行风险参与时,有效告知借款企业,并要求借款企业办理外债备案登记。

提供多种选择

Wind数据显示,近10年来,1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一直高于1年期美元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对于有偿还外币债务和在外币经常项下有支出及经批准的资本项下有支出的企业而言,综合考虑利率成本及远期汇率来锁定成本等影响因素后,可选择转换为外币融资币种,实现降低融资成本目的。2017年1月,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进一步放宽了外汇贷款的适用性。实践中,银行通过提供多种外汇贷款方案,不断满足实体企业的资金使用需求。

场景一:置换存量外币债务。某制造型企业A公司从境外借入了外债贷款一笔,用于境内原材料采购,贷款于2019年12月末到期。A公司认为近期美元汇率在7.0附近波动,仍处高位,判断未来人民币仍有升值空间。A银行向A公司提供了三年期的国内外汇贷款,用于归还该笔外债贷款,贷款利率大幅低于人民币贷款利率;同时,A公司向A银行提供目标锁汇价格,后续可择机在达到其目标锁汇价格时办理远期锁汇操作,进而锁定汇率风险。

场景二:替代出口贸易融资,便利企业操作。B公司为家具生产企业,出口主要对象是欧洲,经常在B银行办理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由于其融资业务的期限短、金额小、笔数多,B银行办理每笔贸易融资需对贸易背景资料逐笔审核,放款和回收,处理效率满足不了企业需求。现在企业选择了国内外汇贷款业务,可按月或按季集中申请一次性借用低成本的欧元贷款,结汇后用于境内原料采购;到期则直接通过收汇归还贷款,避免了币种错配风险。

场景三:进口采购。C公司主营化工品生产并在国内销售,部分化工原料需进口,结算方式为TT。长期以来,C公司主要由C银行提供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其境内采购;进口多使用自有资金购汇对外支付。针对该背景,C银行为C公司提供了一年期的国内外汇贷款;同时,考虑到C公司未来收入为人民币,推荐其用一年期远期购汇来锁定汇率成本。经测算,该模式下,C公司承担的总体成本低于原人民币贷款成本。

聚焦中小企业

中小实体企业跨境业务的典型特点是业务分散,单笔金额小,交易频繁。现实中,各金融机构都是独自开展业务,且主要依赖人工线下处理纸质单据,运转效率较低。跨境贸易融资中普遍存在着背景信息不完整、核验难度大、易出现重复融资等问题,银行优质信贷产品难以服务于中小企业客群,满足其跨境贸易融资需求,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近年来,银行及政府部门探索运用科技力量支持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业务,并跨出了坚实的一步。

实践一:线上化服务,节省中小企业客户的脚底成本。目前许多银行均投入科技力量加强线上化系统开发力度,多数银行已能向客户提供在线结售汇、在线提交开证、贸易融资业务申请等。2019年4月18日,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牵头建设的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在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含厦门)、广东(含深圳)、海南等地区开展金融保险服务功能试点。借助银行的系统对接,企业通过登陆海关“单一窗口”即可直接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结算汇款、结售汇、跨境融资、汇总征税保函等业务;银行则可直接采集海关报关数据信息核验,免去了企业提供纸质资料。

实践二:积极运用区块链技术,有效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的可信度低,资产主要为应收款、存货,银行很难有效掌握企业经营的真实信息,传统金融手段难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区块链技术,可有效疏通银银、银企间的信息互通及资产资金对接流程,大幅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交易的安全性,是近年来政府和银行积极探索的技术方向。2019年3月,外汇局启动全国跨境业务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在七个省(直辖市),14家银行试点以“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发货后)”作为业务场景,通过区块链的数据的不可篡改特性,从企业提交融资申请、融资受理、融资审核、放款登记到还款登记,整个业务流程在该平台上进行管理;同时,将出口贸易融资中的核心单据——“出口报关单”,通过区块链系统进行查验,验证该单据的真实性,自动计算对应报关单的可融资余额,防止重复融资和超额融资。2019年10月,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应用场景从“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发货后)”延伸至“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试点分局扩大至19个。目前各家银行也均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据外汇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19年12月15日,该平台已经服务了1859家企业,其中70%以上是中小外贸企业;已经接入170余家商业银行,覆盖的银行网点达5600多个;平台累计完成应收账款融资的放款规模,折101.69亿美元。

政银协同支持实体经济

展望未来,建议政府部门及银行继续协力,拓展跨境融资对实体经济支持的深度和广度。

建议一:让更多政府部门给予支持。为促进银行通过跨境融资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外汇局均出台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但仍应看到,跨境融资业务涉及境内外两个市场,业务链条长,也需要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给予更多的支持。如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鼓励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根据《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境内企业借用1年以上的外债,包括境外发债和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需在国家发改委备案。建议针对优质制造业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业务,国家发改委可给予鼓励和支持,简化备案流程,提高融资效率。再如税务和商务管理部门,可大力推动电子发票和电子货权凭证的运用,出台并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交易确权,让银行能够便捷地采集到有效交易信息,完善客户画像,增加授信投入,以更优质的跨境贸易融资产品服务实体经济。

建议二:重点关注制造业全球布局跨境融资的需求。我国制造业是全世界唯一拥有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强大的供应链网络和生产能力吸引了外资高技术大项目加速落地,如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合肥康明斯发动机项目、湛江巴斯夫项目等。同时中国制造业也将部分低附加值生产环节外移至“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银行应加强为制造业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开展专项服务,一是可与地方政府深度合作,利用海外分支机构,组织或参与跨境投资洽谈会,为境外有技术、有品牌的企业入境投资提供整套跨境投融资服务;二是可为“走出去”企业跨境贸易提供结算、汇兑、贸融、避险等便利性支持,为跨境投资提供财务顾问、并购搭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服务。

建议三:银行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一方面,银行可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线上化、智能化服务,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提升风控能力和业务处理效率。如银行可对接央行或外汇局主导搭建的区块链平台,在中小企业提出融资申请后,通过系统自动采集验证有效数据,迅速了解客户及业务风险度,给予受理条件,加快跨境融资的效率。另一方面,银行间可探索建立跨境贸易融资资产撮合转让平台,通过银行间风险参与模式,利用区块链技术,迅速实现跨境贸易融资资产的跨行转让,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资金、资产的配置效率。目前,政策层面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试点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建议该平台也邀请境外银行参与,以有效利用境外低成本外币资金。

建议四:银行应做好跨境融资政策宣传导向与风险管理工作。一方面,银行要紧密配合人民银行、外汇局对跨境融资政策的宣传,首先在银行内部加强学习培训,使行内前、中、后台人员能够深入理解跨境融资政策并掌握产品的功能特点,然后加强对实体企业的普及,确保跨境融资政策覆盖面能够逐步有效扩大,帮助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因跨境融资会涉及到跨境担保、汇率利率风险管理等多个业务环节,对于一些经验不足的实体企业,难以准确掌握业务办理中的风险点。对于这些企业,银行要切实、准确地为其提示办理跨境融资的风险,帮助其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作者单位:兴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