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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蓄势待发

来源:《中国外汇》2020年第2期

2019年2月,中共中央正式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及时贯彻落实《纲要》规划,同年7月5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又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出台了《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以《纲要》提纲挈领作为“总纲”,《实施意见》围绕大湾区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重要部分,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目标和分“三步走”发展策略;《三年行动计划》则从九个方面提出100条具体举措,分目标、分步骤、分阶段推动实施。

近年来,跨境业务从货物贸易扩展至服务贸易和资本项下的投融资领域,金融对外开放亦从经常项目进一步拓宽至资本项目。在这一过程中,商业银行围绕资金效益和资本运作,向实体提供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结算、贸易金融、金融交易、现金管理、证券投资、资产托管等一揽子的综合金融服务。跨境金融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新征程  新机遇

立足广东自贸区,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助力大湾区建设的主力军,应积极研究和探索金融政策的“点、线、面”,把握好大湾区跨境金融创新的发展机遇。

点——新增创新点和突破点。大湾区金融融合创新和发展的突破点,就是促进和实现金融市场之间金融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和金融服务的跨境便利化。2019年1月,外汇局在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开展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并于同年7月,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开展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和金融市场业务的改革试点。2019年3月,中资银行湾区内的境内外分行跨境联动,率先为香港居民提供在港代理见证下开立内地账户服务,后续还会延伸至跨境支付结算、资金流通及投资及理财方面。可以预见,湾区主体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将会源源不断地享受到湾区金融改革创新和突破所带来的更多自由化、便利化。

线——牵线搭桥,广开渠道。“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先后开启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北向通”先行之后,“沪伦通”西向业务也迈向新征程,将为下一阶段资本实现跨境全球流动发挥“示范作用”。2019年7月,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MOX)与中债登签署备忘录,正式开启澳门与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同年7月20日,央行宣布11项金融业务对外开放举措,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拓展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正紧紧围绕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与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协同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进程,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稳步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面——将成功经验复制推广至大湾区、广东乃至全国。2015年,上海自贸区率先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次年扩大至广东、福建、天津自贸区,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成效后,于2017年推广至全国,在全国起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广东自贸区作为金融改革的“试验田”,也应循此路径,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融资便利化、防范金融风险等领域为创新重点,“以点带面”将“试验田”的成功经验复制推广至大湾区、广东乃至全国。特别在跨境融资方面,期待监管在适用范围、融资用途、融资比例和使用流程等方面做出进一步的优化和突破。

新挑战 新展望

中美战略竞争对大湾区金融发展形成掣肘。过去中美摩擦主要发生在安全、人权等领域,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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