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相关问题解答

来源:《中国外汇》2020年第9期

Q:对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的人民币收付款申报规定何时实施?如何实施?

A: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原定于2020年4月1日施行的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人民币收付款业务的申报规定,可延期至2020年6月1日起施行。鉴于实际需要,该类业务国际间接申报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均可在现有时限基础上增加1个工作日。

Q: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涉及资本项目管理、货物贸易进出口核查和代发工资这三类人民币收付款的申报范围是否按发生在同一法人银行界定?

A:上述三类情形按交易性质界定,不限于发生在同一法人银行内。同一法人银行是指同一银行系统,如一家银行的总行、分行、支行和网点即属于同一法人银行。

Q: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涉及资本项目管理和货物贸易进出口核查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业务如何申报?

A:银行和境内居民机构应关注资本项目、经常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了解掌握涉及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业务管理规定。实践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通过客户正常办理业务提交的资料能够判断出为资本项目管理或货物贸易进出口核查项下业务的,银行应提示客户进行间接申报。

(2)对于客户主动说明所办业务为上述业务并要求进行申报的,银行应指导其进行间接申报。

(3)当银行无法依据客户正常办理业务的资料判断是否属于上述业务,或客户正常办理业务无需提交业务资料,或客户没有主动申报属于上述业务的,银行无需通知客户进行间接申报。

Q:如何理解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代发工资?如何申报?

A:代发工资包括所有申报在“321000-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项下的交易(报销费用、医保费和社保金不属于代发工资)。境内居民机构可采用纸质或电子“申报信息清单”(格式可灵活,但需包含办理间接申报所需的全部信息)的模式,通过其工资代发行办理间接申报。

Q:如何申报同一法人银行内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5000美元(含)以下的人民币收付款业务?

A:可采用两种申报方式:

(1)境内银行可以按照境内居民机构的业务进行逐笔申报。

(2)境内银行可以按日将同一交易对手方国家/地区且同一交易性质的进行分类汇总申报。交易对手名称可根据“国别名称”+“个人”字样填写(如“美国个人”)。

Q:如何判定持有境外长期居留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个人居民/非居民身份?

A:持有长期居留证的个人认定为非居民个人。暂不能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将持证人判断为居民个人的,银行应请相关客户出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认定其为非居民个人,或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载明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号码,认定其为非居民个人。

Q:涉外收付凭证何时

阅读全部文章,请登录数字版阅读账户。 没有账户? 立即购买数字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