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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机制构建刍议

来源:《中国外汇》2020年第14期

自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发布后,市场立即对“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跨境投资及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方式与渠道”展开了热议和探讨。2020年5月14日,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0〕95号),首次正式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6月29日,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宣布,将开展跨境理财通试点。借鉴已经成熟或正在试点的QFII 、股票通、基金互认及债券通等互联互通设施基础和机制,“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有利于拓宽粤港澳居民跨市场资产配置的通道,共享大湾区发展的“红利”。

跨境理财的基础与动因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先行示范区,承载着在一国两制三税区三法域的背景下推进互联互通、融合发展的历史使命。而要让大湾区居民更好地融入湾区,分享大湾区建设的发展红利,进一步推进个人跨境资金和投资双向流动,逐步实现个人资本项目可兑换势在必行。

大湾区经济总量逐年增长。2019年,按照经济总量排名,广东GDP超10万亿元,香港2.8万亿港元,澳门4347亿澳门元;按照人均GDP排名,澳门64.54万澳门元、香港38.17万港元、广东9.41万元人民币。按照金融总量排名,广东居民存款近8万亿元,香港居民存款超2万亿港元,澳门居民存款6707亿澳门元。若按照人均(根据地区常住人口初步统计测算)存款排名,澳门约99万澳门元、香港约30万港元,广东约6.87万元人民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大湾区居民财富持续积累。特别是港澳地区,人均财富位居全球前列,个人全球资产配置投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当下,世界政局、新冠肺炎疫情等多方因素扰动全球金融市场,欧美经济体实行宽松政策,引致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发生急速变化。而境内人民币则稳住利率,且当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回稳至7上下,人民币资产以及中国资产仍具有一定吸引力。特别在近期,国际原油、黄金、大宗商品、股/债市场大幅波动,市场避险情绪加剧,资金跨境流动寻找“避风港”效应凸显。市场投资者资产配置也相应从单一市场、单一品种转向更为稳健的市场和更加多元化产品投资,且趋势日益明显。

跨境理财的现状与期待

跨境理财通机制构建中,“南向通”指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理财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大湾区港澳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银行开立投资理财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南向通”亟待破冰

目前我国个人资本项目可兑换尚未放开,境内居民对外投资主要依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关于境内个人的境外直接投资、财产对外转移、返程投资、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境外证券投资等涉外项目,仅在部分领域及有限范围内实现了部分可兑换。

当前外币相对人民币理财和可投资产品,类型少且收益率偏低,无法满足境内外汇投资者需求,容易产生“溢出效应”。境内居民只能依托QDII、股票通、基金互认等专业机构或交易场所,以间接方式实现对外投资。因此,提升境内居民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有利于合法规范个人跨境资金的流动方式,有利于促进“藏汇于民”并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也有助于扩大人民币区域化、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北向通”条件成熟

香港投资银行公会的调查显示,受访者资产配置(除房地产)主要集中在香港市场,只有19%的资产配置在香港以外,其中仅8%在内地;但对境外资产配置的理想比例则高至30%。2018年出台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明确了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方面,可享受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便利;但对于非长期居住内地的港澳居民,金融融合程度则有待进一步提升,如港澳居民在内地开设的银行账户不能直接购买理财产品。2019年12月港澳同名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限额提升至每天8万元,但资金用途仍受限。

2019年3月,个别中资银行港澳机构联动境内机构,试点为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业务,移动支付、直联汇款等面向港澳居民的跨境便利化措施也陆续实施;2019年11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公布了多项便利港澳居民到大湾区内地发展、就业和居住的“惠民利民”政策措施,给予港澳居民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待遇,进一步便利大湾区内人员、货物、运输、资本、资金等的跨境流动。

跨境理财通机制构建与方向选择

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在6月29日发布的《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联合公告》中提出,“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将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基于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行为监管并重的外汇管理改革思路和开放路径,结合国内金融环境与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展现状,笔者尝试对跨境理财通尤其是“北向通”机制的构建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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