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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引“一本通”

来源:《中国外汇》2020年第19期

8月31日,外汇局发布实施《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下称《指引》),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回应市场期待与社会关切,切实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政策变化对比

总体上看,《指引》不涉及现有政策的实质改动和重大调整,主要是按照简洁清晰、便利使用的原则,全面整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现有法规,并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精简和微调:

一是简化行政许可。《指引》取消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变更及注销登记,取消了保险公司终止外汇保险业务及补办经营保险业务核准文件两项行政许可。同时,精简行政许可办理材料,对于具有真实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需求的企业,仅需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即可申请名录登记。《指引》通过外汇管理方式的优化,助力企业拓市场、降成本、增绩效。

二是精简单证材料要求。为适应我国对外贸易多元化的发展,对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业务,不再以列举方式规定单证真实性审核的具体种类,银行和境内机构可按照展业原则自主决定所需凭证,从而避免因单证种类不全或要素缺失等问题,影响企业真实合规的资金结算。同时,取消捐赠协议审核公证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非必要前置证明,提升了经常项目业务的办理效率,在保证业务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不断推进贸易便利化。

三是推进账户整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经常项目-外币现钞账户”和“经常项目-境外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已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管理。《指引》对相应条款进行了调整。在此基础上,将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并入了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以便利保险机构的资金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优化整合部分新业务。《指引》整合并完善了贸易便利化试点以及期货交易所实物交割等相关内容,以确保政策法规统一透明,便利市场主体业务办理。此外,《指引》还放宽了代办及境内划转业务办理条件,明确个人可委托近亲属代为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结汇和购汇,个人外汇账户内资金境内划转也扩展至近亲属,进一步便利了个人外汇业务办理。

政策调整及文件废止的考量因素

政策调整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和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要求,旨在通过业务流程的简化、外汇管理方式的优化,实现为企业增便利、降成本,同时也赋予银行和外贸企业更多的自主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助力我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二是适应新型贸易方式多样化的发展,推进银行真实性审核方式的转变。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以真实合规为根本遵循,考虑到“实质重于形式”的管理改革方向,未来将不断深化“越合规、越便利”的正向激励导向,引导银行真实性审核逐步从单证表面审核向实质合规审核转变,切实强化银行的展业能力,提高其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文件废止的考量因素主要是按照统一透明、简洁清晰的原则,对现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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