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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银行系电商发展之路

来源:《中国外汇》2020年第20期

互联网时代,无处不在的电商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行为模式。借助电商平台以及社交媒体兴起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短短五年内就在我国建立起了全球最大和最先进的移动支付市场,几乎覆盖了B2C零售业务的方方面面,进而又搅动了B2B对公业务。拥有支付牌照的电商平台更是如虎添翼,成为普惠金融的生力军。面对电商支付机构的强势崛起,各大银行也在积极谋新谋变,主动适应互联网的多元化变革。银行系电商平台的出现,正是这一系列变革的产物之一。经历了这几年发展之后,银行电商的经营业绩如何,有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值得我们回顾和思考。

电商平台网上逐鹿

在以淘宝、京东为首的几大巨头摧枯拉朽般的推动下,本着平台为先、流量为王的理念,各大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然而在高歌猛进的同时,各大平台也迎来了重重考验。这些考验,对于传统电商来说,或许是山重水复的障碍,而对于新进的银行电商来说,未尝不是柳暗花明的机遇。

首先是支付清算的限制。根据人民银行在2010年6月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只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才能开展资金支付结算金融服务。市场主体在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之前所从事的支付业务均属于架空监管的二次清算。由于支付牌照难以申请,许多电商平台在为众多中小型商户拓展销售渠道的同时,很难避免由于集中代收代付款项产生的二次清算问题,其交易资金走向一般为“消费者-一次清算机构-电商平台(二次清算机构)-商户”的路径。由于缺乏有效监管,电商平台二次清算下沉淀的资金形成游离于监管之外的资金池,难免存在资金挪用、信息泄露、交易篡改、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的风险。因此,央行发布209号文《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规定自 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需全部通过“网联支付平台”处理,使平台资金在网联的备付金体系内流转,受到监管约束。网联的出现意味着包括支付宝、微信在内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银行的模式被彻底斩断。而银行作为专业的支付中介,在支付清算领域具备天然的优势,通过自身搭建电商平台,不仅可以留存交易数据,还可以满足支付清算的合规要求。

其次是对对公业务的限制。依赖C2C、B2C消费市场迅速崛起的传统电商平台,在进军B2B领域时不得不放缓脚步。目前,在B2B领域,90%以上的支付仍然由银行结算,原因主要还是受到监管限制。一是严令禁止支付通道查询企业对公账户余额。二是严令禁止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展大额对公账户代收代付业务,且税务机关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出具的付款凭证不予认可,不予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企业无发票则无法正常入账。三是严令禁止企业间大额往来资金脱离央行金融清/结算系统开展清/结算业务。如以电子形式支付,必须使用对公账户的银行支付网关(网银);如委托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支付,则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调用相应的银行支付网关(使用第三方支付时依然会提示你跳转网银操作),以确保资金在央行金融清/结算系统流转。 如此看来,在B2B的电商领域,银行系平台无疑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最后是跨境反洗钱及合规的挑战。由于跨境电商的模式和资金收支灵活、分散,如小包、快递等国际物流,缺乏海关报关单等与资金流相匹配的货物流数据,增加了外汇监管的难度。而且跨境业务不仅要符合国内的监管要求,更要兼顾目标市场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金融监管与反洗钱政策。随着支付机构外汇结算业务的放开,必然会有一小撮人利用虚报交易或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变相洗钱、合谋逃汇,或者向境内外转移资金。对此,仅合规操作这一项,传统跨境电商要满足国际反洗钱的要求,就得斥资购买不少第三方机构的反洗钱黑名单。而银行系电商,依托银行强大的反洗钱系统和专业合规人员,无疑具备了领先优势。

银行系电商的现状与局限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银行系电商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年底,自建电商平台的银行共有23家;2018年当年,银行系电商交易总额为20098.04亿元。但自2019年来,各大银行系电商平台在年报和相关报告中均未披露关于交易额的数据,而其他电商平台则发展迅速;2019年双十一,天猫用了21秒交易额就突破10亿元,京东年交易额超2万亿元,拼多多超1万亿元。

银行开展电商业务的主要模式与传统互联网电商基本一致,即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从商户入驻、买家注册到最后产品/服务交付的过程中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等服务。不同之处在于,银行更期望用流量发展金融服务,通过在电商业务各个环节引入金融增值服务来增强平台在吸引商户入驻、提升消费者粘性方面的竞争力,如为平台用户提供信用贷款、消费分期等金融服务。可惜这方面几家持牌电商平台在布局中已先行一步,银行系能否后来居上尚未可知。

目前银行自建电商平台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性商城服务,另一类是信用卡服务。两种电商支付业务形式在本质上没什么不同,只是切入的服务场景不同:前者直接面向线上的消费诉求,后者则基于信用卡面向持卡客户的服务诉求。电子银行网2019年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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