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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外汇》2020年第22期

当前,全国脱贫攻坚战已到决战决胜、全面收官阶段。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效促进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有效衔接,应及时总结过去一段时间金融扶贫的成效,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金融扶贫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并深化金融扶贫成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现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做出新的贡献。

我国金融扶贫工作的成效

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完善金融扶贫政策体系,通过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动金融系统力量集中攻坚,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投向贫困地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截至2019年年末,全国贫困人口贷款余额7139亿元,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41万亿元,扶贫再贷款累计发放额达5867亿元,带动730万人(次)贫困人口增收。

具体而言,我国金融扶贫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扶贫信贷模式持续创新,投入不断扩大。央行牵头出台了金融助推脱贫攻坚、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政策文件,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创新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资金短缺问题,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实现贫困户增收和产业发展的双赢。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043亿元,惠及1520多万贫困户。二是创新推出产业扶贫贷款,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金融扶贫与产业扶贫的融合发展。贵州、江西、广西等地农商行、农信社,开发特色产业扶贫信贷产品,惠及近万名贫困户,创造、丰富了就业岗位,带动当地贫困户通过特色产业脱贫致富。

其二,扶贫搬迁稳获保障,产品工具不断丰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创新推出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金融债,对接项目和资金需求,支持搬迁群众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截至2019年年末,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累计发放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金融债1939亿元。金融系统整合银、证、保各方资源,健全金融功能,推出“信贷+”“债券+”“支付+”“保险+”等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扶贫的可获得性。开发、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其政策性优势,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易地扶贫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极大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农信社、农商行、村镇银行,则着力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其三,保险稳固扶贫成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保险公司深入推进保险扶贫,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充分发挥风险保障作用,防止贫困人口因灾、因病返贫。目前,农业保险服务已覆盖全国95%以上的乡镇,农业保险承保的农作物超过270种,基本覆盖了常见农作物;与此同时,价格保险、收入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农险业务也快速发展。2016年开始,推出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共在23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249个试点项目,品种涵盖大豆、玉米、鸡蛋、棉花等。2019年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达 1.91亿户次,提供风险保障3.81万亿元,支付赔款560亿元,受益农户4918万户次,备案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425个。

其四,资本市场行动不断,结对帮扶助力扶贫。截至2019年年底,已有14家贫困地区企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79.81亿元;累计发行扶贫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94只,发行金额505亿元;贫困地区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316家,169家挂牌公司开展融资,金额200亿元,26家公司完成并购重组,交易金额达35亿元。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起“一司一县”结对帮扶倡议,中国期货业协会推出“一司一结对”帮扶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设立“基金行业扶贫公益联席会制度”,均取得良好成效。

我国金融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围绕扶贫攻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金融扶贫天然具有“两高一低”(成本高、风险高、收益低)等特点,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其突出的难点在于如何使收益能覆盖风险和成本,以及如何实现各方互利共赢。从近几年的金融扶贫实践来看,贫困地区信用环境相对较差,农业、农村面临的自然和市场风险较高;此外,还存在政府不当干预金融机构扶贫业务、地方政府隐形债务较大等问题。随着扶贫贷款的陆续到期,金融扶贫领域已逐渐暴露出一些风险问题,应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目前我国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冲刺期,需要金融机构继续发挥作用。金融扶贫是新一轮扶贫开发中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拓宽资金渠道的重要举措,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撑。但金融扶贫仍面临若干问题,导致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

一是地方政府不当干预金融机构扶贫业务,隐形债务较大。近年来,部分地区政府为解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资金不足问题,以扶贫开发等名义违规举债,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现象严重,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也埋下了金融风险隐患。另外,产业扶贫是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的关键。产业基金作为产业扶贫资金的重要来源,对于支持扶贫产业发展、扩大贫困地区就业人口均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实践中,产业基金有变身为融资工具的倾向,存在产业基金“名股实债”的现象。

二是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不精准,风险保障制度不健全。扶贫小额信贷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金融产品。但如果贷款额度远超过贫困户的承受能力和发展能力,可能产生贷款挪用风险和扶贫资金损失。扶贫小额贷款要坚持实事求是、一户一策,与当地政府财力和贫困户发展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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