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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业务(下)

来源:外汇业务政策释疑

问:在境外给自己境内银行账号汇款有什么限制?

答:需要根据具体交易背景判定。要先明确其境外取得外汇收入的合法性,而后才能判断能否汇入境内银行账户。属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可以直接入账;属于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的,需根据款项具体性质按照资本项目的相关规定办理。

问:境外个人在大陆购买年金保险,被保险人为境外个人,所得年金购汇汇出有额度限制吗?保单的身故保险金是否能购汇汇出,是否有金额限制?如果是万能型保险的万能账户,满期保险金是否可以购汇汇出,是否有金额限制?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境外个人购汇汇出审核的是人民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具体到上述问题,应审核购买年金保险的人民币资金的合法性和年金保险合同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可以购汇汇出,无金额限制。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境外个人购付汇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规定,以及境外个人购买境内保险的相关保险政策规定。

问:中国香港非居民同名跨境人民币收款,是否需要审核客户资金属性及用途?接连几天都有8万元收款,能否为其办理入账?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发〔2005〕359号)的规定,持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件的个人同名跨境人民币汇款每天在8万元(含)以内的,准予入账,无需提供材料。如果银行对交易真实性存疑,可根据反洗钱和自身内控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展业。

问:客户是从事代购的,经常给国外的人买东西寄过去,然后以自己的名义收钱,此类资金可以入账吗?

答:银行在确认款项性质为经常项目,且交易真实合法的前提下即可入账。

问:境内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内购汇可以用于购买B股吗?

答:可以。

问:境外个人(中国台湾)在境内购买年金保险,身故理赔金是否可以直接汇回中国台湾?

答:在年金保险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且购买保险的人民币资金来源合法的基础上,可以购汇汇出。

问:境内同名账户相互划转超过5万美元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境内同名同性质账户之间可直接境内划转,无金额限制,也无需提供材料;但若同名但两个账户性质分别为境内个人账户和境外个人账户,则应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且应符合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的规定。

问:境外个人将个人在境内合法工作所得购汇汇给境外亲属,收款人一定得是直系亲属吗?需要其出具直系亲属证明吗?银行应如何审核境外直系亲属关系的真实性?

答:境外个人境内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汇出审核的是人民币资金来源,而非外汇用途,因此,与收款人是否为其直系亲属无任何关系。对此类购付汇业务,银行可按照《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审核有交易额的购汇资金来源材料后办理。

问:境内个人购汇的人民币来源为非直系亲属的转账,该客户称是他人还款,可以直接购汇吗?

答:境内个人购汇业务主要审核购汇用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购汇人民币资金来源一般只作为判断是否存在借他人额度分拆购汇的辅助性信息之一,银行不应直接以人民币资金来源作为是否可以购汇的依据。实践中,银行可结合人民币资金来源、外汇资金去向以及金额、频率等特征,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分拆嫌疑。对存在分拆嫌疑的购汇业务,银行应加强真实性审核。

问:年金保险的生存年金可以购汇吗?

答:问题描述不够清楚。如果是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年金保险的相关收入,在年金保险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且购买保险的人民币资金来源合法的基础上,可以购汇汇出。

问:个人是否可以接收境外汇入的年金?

答:需根据年金合同的合法性确定。如为境内个人真实受雇于境外公司,收到境外公司汇入的年金,属于境内个人取得的合法境外收入,可以入账。

问: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可以收取咨询服务费外汇收入吗?银行应该怎么样判断这种服务费是经营性收入还是非经营性收入?

答:从管理上,不再对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的收支范围进行硬性区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能否入账的基础是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属于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收入,均可直接汇入个人外汇账户。

问:中国台湾居民多年前汇入大陆一笔资金理财,多年后收益颇丰,遂用该笔资金购买了境内以人民币结算的终身寿险,并指定其台湾籍子女为受益人。现被保人身故,保险金是否可以超额度购汇汇给台湾的受益人?

答:主要根据购汇资金的合法性、保险合同的合法性确定。如均为合法交易,可以购汇汇出,无金额限制。境外个人购汇无年度便利化额度,因此也不存在超额度购汇之说。

问:客户在外汇局“关注名单”里面,可以在银行购汇吗?

答:可以。“关注名单”个人在被列入名单的当年及之后2年内,不再享有年度便利化额度,但仍可以凭有交易额的材料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结售汇业务。

问:房产购买时是母女两个中国公民共有,女儿按份共有1%,售出时女儿成为美国公民。如果女儿购汇汇出,是否可以按份共有的份额购汇?

答:女儿购汇汇出上述款项应按移民财产转移业务办理,女儿拥有的售房所得资金应按购房时女儿出资份额计算。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具体要求可参看《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20版)》5.4条。

问:银行前台受理不占额度的国际汇款,用途是学费或者版面费。汇款人提供一切真实的凭据,付款通知书也有明确的金额。但汇款人考虑到资金在汇路上由于中转或人工介入而产生额外费用,导致收款人实际收到的款项少于付款通知书金额,于是根据银行提供的惯例(或中介提供的建议,或自己的预估),希望汇出的金额能比账单金额多几十美元。请问这几十美元能否也按照不占用额度汇款一并计入操作?或者先占用额度购买超出的几十美元,再不占用额度购买账单金额,然后全部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再一并汇出?这样做,在购买外汇后,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汇款不成,会导致汇款人账户多了不占额度的外汇,风险应如何把控?

答:一般情况下,购汇金额应与所提供证明材料的金额一致。如有其他支出产生,应提供其他材料(经办银行根据同业间协议可直接确定额外费用金额的可免于提供),或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购汇。

问:一家企业在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逾期。如果该企业所有人个人承担了连带担保责任和连带还款责任,且其个人账上有10万美元现汇,银行可否直接扣划该个人账上美元用于归还企业逾期融资?

答:直接扣划不妥。

问:公司在境外设有分公司,境外分公司收到的外币货款可以直接从境外汇到境内法人账户吗?

答:公司不能借用个人账户结算。如果汇到境内母公司账户,也需根据实际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办理。

问:法院扣划个人外汇是否占用年度便利化结汇额度?

答:需根据实际业务情形确定。如果是个人以自身名义结汇后将人民币用于缴纳法院执行款等用途,可按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结汇办理;如果是法院凭强制执行等法律文书直接扣划个人账户内的外汇,一般不属于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结汇业务的范畴。

问:个人居民账户内外币资金因民事纠纷被法院要求结汇人民币并扣划,因这种情况不能告知卡主及询问结汇资金属性选项,银行柜台应如何选择结汇编码?

答:一般情况下,该种情况应视为法院扣划个人外汇资金而非人民币资金,因此,应凭法院相关文书进行扣划与结汇操作。结汇编码的填报应该按照根据外汇资金来源申报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问:境外居民来中国玩,期间的花费都是境内居民垫的,现在要从境外汇钱进来归还这笔花费,请问要怎么申报呢?

答:个人借款属于尚未放开的资本项目,一般应该由境外个人在境内以刷卡消费等方式进行。

问:个人在淘宝上代公司购买东西,后公司汇给个人报销费用,可以入账吗?

答:问题描述不够清楚,个人与公司的身份不明确。如果个人为境内个人而公司为境外公司,这种情况下垫付事实上会形成境内外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不建议这样操作,应由境外公司通过正规渠道自行交易、结算。

问:国外友人归还美元给国内个人,用途是否可以写借款?

答:不可以。个人借款属于尚未放开的资本项目,暂不能办理借款入账。

问:境内人士可以借款给境外人士用吗,境外汇入资金来源性质为借款的还款,可以入账吗?

答:截至目前,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允许境内个人借款给境外人士。因此,境外汇入资金来源的性质如为还款,不可以入账。

问:个人境外账户的外币存款汇回国内本人账户,是否有金额限制?

答:需根据款项性质确定。属于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均可直接入账,无金额限制;属于资本项目的,应按照资本项目的相关规定办理。

问:境内个人受雇于境外公司,主要在境内跑业务,可以接受该境外公司汇入的报销款吗?需要审核什么材料才能入账和结汇?

答:问题描述不够清楚。如果境内个人收入款项仅为境外公司汇入的工资,可凭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办理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收结汇,或直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收结汇;如果境内个人收入款项为日常运营费用,一般而言,境外公司如需在中国境内从事常态化的经营活动,可成立公司或代表处等类机构,并以机构名义收取母公司汇入的款项,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问:境外客户看中境内客户网店的商品,但无法支付人民币,经协商,由境外客户在境外兑换人民币后无卡无折汇款,境内客户则以国际快递将商品寄至国外客户,应如何收款?如何申报?

答:此业务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银行按展业原则把握交易真实性后可办理入账。该交易是通过互联网达成的,并且货物通过邮寄方式交易,不纳入海关管理,因此可申报为“122030-未纳入海关统计的网络购物”。

问:Paypal inc汇入的外汇可以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吗?

答:只要是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收入均可直接进入个人外汇账户,与汇款人是否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无关。

问:飞行员可以携带超额外币吗?

答:飞行员携带现钞出入境需遵照《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汇发〔2004〕21号)等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形包括:

(1)单次出境(没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无需申领《携带证》;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2)单次出境(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入境申报记录内的外币现钞金额部分,无需《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超过部分根据金额大小,遵循“单次出境(没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中的审核原则。

(3)当天多次出境和短期内多次出境 (没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境人员, 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美元(含)的外币现钞出境;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金额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外币现钞出境。

(4)当天多次出境和短期内多次出境 (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入境申报记录内的外币现钞金额部分,无需《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超过部分根据金额大小,遵循“当天多次出境和短期内多次出境(没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中的审核原则,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境人员,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等值500美元(含)以下自由携出;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等值1000美元(含)以下自由携出。

问:某境内个人在中国香港购买了长期健康保险以及分红保险,如果发生重大疾病或者分红险到期后,中国香港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或分红,可以把钱直接转入境内保险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吗?或者保险公司先把钱转入保险人在中国香港的银行账户,然后再由其自己转入在境内的账户?

答:境内个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

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因此也不能汇入境内。

问:境内个人收到跨境汇入汇款,如果报文中注明款项来源是非经营性的,可否直接入账?如果未注明,又应如何办理?

答:从管理上,不再对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的收支范围进行硬性区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能否入账的基础是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属于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收入,均可直接汇入个人外汇账户。

问:个人可以用已转入国内账户的外汇买国内的房子吗?

答:问题表述不清楚。此问题需要区分资金性质和个人是否是境内个人:如果是境内个人,结汇需审核外汇来源而非结汇人民币的用途;如果是境外个人,按照实需自用原则办理境内购房结汇。

问:关于个人投资外汇交易的问题:个人该如何区分合法与非法的外汇交易?

答:目前,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外汇按金业务。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进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境内个人或机构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问:个人境内外币汇款,非同名账户,除汇款人身份证件和近亲属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件么?

答:需要。一般情况下,境内外汇划转需凭双方身份证件及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办理。对因特殊情况下提供对方身份证件

原件确有困难的,在不违反银行自身内控规定、切实防范身份盗用风险的前提下,银行亦可酌情通过审核复印件等方式办理。

问:资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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