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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做市商制度新动向

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5期

2005年,外汇局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下称《指引》),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了做市商制度。其后,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外汇局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修订《指引》。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外汇局再次对《指引》进行修订完善,新版《指引》于2021年1月正式发布。围绕本次《指引》修订,《中国外汇》记者采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汇价市场处处长乔林智,就修订背景、要点和做市商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探讨。

 

《中国外汇》:2005年外汇局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标志着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引入人民币对美元做市商制度。在当时的背景下,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初衷是什么?

乔林智:2002年,银行间外汇市场在欧元、港币对美元交易上试行了做市商制度。2004年上半年起,外汇局开始研究建立人民币对外币做市商制度的有关工作。2005年汇改后,作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双边询价交易模式的配套措施,外汇局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做市商制度正式引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在当时的背景下,引入做市商制度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提升外汇市场服务水平,增强外汇市场功能。做市商制度是金融市场上一种比较成熟的交易制度,做市商在价格发现、市场流动性供给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从国内外市场看,做市商均是外汇市场最重要的流动性来源。建立做市商制度,丰富市场交易模式,有利于推进我国外汇市场建设发展、提升外汇市场的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外汇市场的有效运行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重要条件。建立做市商制度是外汇市场自身建设的重要一环,有助于增强汇率波动与市场供求之间的有效联系和传导机制,逐步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推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走向市场化。三是提高机构竞争力和市场应对能力。做市商制度及交易模式决定了做市商机构需要拥有深厚的市场基础、良好的市场信誉、较强的定价能力以及较高的风险控制水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已成定势,对提高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增强市场机构竞争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建立并发展我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培育一批有较强做市素质的做市机构,切实增强做市机构竞争实力,有助于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实现机构与市场的共同成长。

 

《中国外汇》:2005年《指引》发布后,外汇局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对《指引》进行了修订完善。各次修订的重点是什么?从市场运行情况来看,《指引》的发布及修订取得了哪些成效?

乔林智:2005年版《指引》明确了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做市商准入的主要量化考核标准是银行间即期交易量排名前30名和代客跨境收支量排名前50名,但未设立做市商的退出机制。2010年版《指引》针对不同产品的市场流动性差异,将做市商细分为即期、远掉期和综合做市商,同时引入正式和尝试的分层做市商,形成了“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三级分层体系,同时还设立了退出机制,但准入的量化考核标准基本没有改变。2013年版《指引》进一步优化了做市商及尝试做市机构的考核标准及升降级机制,不再将交易规模排名和代客跨境收支规模排名作为申请做市商的基本条件,做市商的准入和退出量化考核标准由先前偏重交易规模,转向以银行间外汇市场评优办法客观类指标为评分基础,更加突出做市质量,优化了两年一周期的动态准入和退出机制。

回顾历史,《指引》的发布及历次修订推动了做市商制度的不断完善,而逐步完善的做市商制度又进一步促进了外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从市场实际表现来看,人民币外汇市场流动性显著增强,人民币价格发现效率进一步提高,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得到显著拓展。与此同时,做市商队伍也在不断成长,交易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判断能力均显著提升,对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外汇》:在做市商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外汇局除了对《指引》进行推陈出新外,在市场制度设计和管理层面做了哪些工作来配套做市商的业务开展?

乔林智:为适应不同阶段市场发展的需要,外汇局在适时修订《指引》的同时,对一系列制约做市商发挥其作用的制度安排进行了调整,有力促进了做市商功能的发挥。

一是扩大汇率波动幅度。2005年引入做市商制度时汇率波动幅度较窄,限制了做市商双边报价空间,并带来做市成本较高、做市积极性不强等问题。2007年起,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交易价浮动幅度由中间价上下0.3%逐步有序地扩大至2%,允许做市商根据自身头寸状况、汇率分析与预测等因素,基于更宽的汇率波动空间进行双边报价,有效促进了人民币外汇做市业务的开展。

二是优化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1994年,我国建立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之后较长一段时间内,银行外汇头寸主要定位于满足客户结售汇交易周转的需要,并实行正敞口限额管理。为满足汇率市场化条件下做市商双向调整头寸、灵活定价及风险控制的需要,2005年汇改后,外汇局持续推进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改革,2012年起全面实行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给予做市商更为灵活的头寸管理空间。

三是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持续改进电子交易系统,降低交易和清算成本。在系统建设方面,交易中心借鉴国际金融市场的先进经验,持续改进交易系统:在保留集中竞价、撮合成交等已有交易模式的基础上,于2006年推出电子双边询价交易模式,外汇交易平台由此具备了支持做市商双边报价、其他银行参与询价的功能;电子集中竞价交易模式于2007年开始采用做市商报价驱动与做市商-普通银行撮合相结合、以做市商为主导的竞价机制,电子交易系统全面转向做市商报价驱动机制;相继推出CFETSFX2009、CFETSFX2017等新一代交易平台,不断完善交易机制,提升机构做市功能与效率,进一步促进价格发现。此外,在交易和清算成本降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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