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杂志阅读
快速下单入口 快速下单入口

一次重大的改革 一段难忘的记忆

来源:《中国外汇》2021年第13期

在外汇局工作的二十多年中,我经历了不同阶段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日子里,回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走过的漫漫长路,人民币经常项目从实行有条件可兑换到实行完全可兑换,在我的职业生涯中留下了最难忘的记忆。

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引改革方向

在1994—1996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到1996年12月1日起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是一个重大的改革节点和里程碑。相关改革举措的适时推出和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所做出的重大决定的引领下实现的。

党的历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及之后的各届三中全会,都会制定国家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见证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探索、奋力前行的历史脚步。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开创性的伟大事业,要用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统揽全局,把更大的精力集中到加快改革上来。这次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把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加以系统化,是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也是上世纪9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

联系具体内容来看,《决定》强调了改革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宏观调控方面要在金融、财税、计划、投资、外贸等重点领域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采取实际步骤,取得新的突破。其中对金融改革和中央银行相关改革,《决定》明确提出,“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以中央重要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整体改革的重要一环。同时,《决定》还明确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最重要的几项内容,包括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和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等。这其中,“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就是要求改革循序渐进、稳妥推进。

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

十四届三中全会闭幕一个多月后,1993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指出,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对外开放,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进一步改革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这一时期的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制度,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改变过去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实现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停止发行外汇兑换券,取消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

1994年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无疑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与过去的改革相比,此次改革明确提出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是实现人民币可兑换,并提出改革要依据国情和国力循序渐进,先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有条件可兑换。为了实现上述改革目标,在各项改革措施推出的同时,外汇局对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解读,并注意与国家各相关部门的改革措施相衔接,同时外汇局系统上上下下密切配合、加班加点、缜密操作,有力确保了各项改革措施得以顺

阅读全部文章,请登录数字版阅读账户。 没有账户? 立即购买数字版杂志